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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香港新聞] 寶田邨廁所不足1方米 中轉變公屋 議員批「不人道」 [打印本頁]

作者: didi    時間: 2013-4-21 23:46     標題: 寶田邨廁所不足1方米 中轉變公屋 議員批「不人道」

【明報專訊】屯門寶田邨前身是「中轉房屋」,惟因近年需求下降,寶田邨4100個單位於2004年被改作公屋單位,但因沒有更改間隔,單位廁所面積不足一平方米,比一般公屋細。有住客因為身材肥胖,要拆除洗手盆才能使用廁所,最近才成功申請調遷,亦有長者因廁所太細經常受傷。新民黨副主席田北辰批評設計「不人道」,要求房署擴闊廁所面積,才將單位分配給其他公屋輪候者。


寶田邨9幢大廈原本全是房署的「中轉房屋」,用作暫時安置受清拆或火災等原因要搬遷的人士,惟因需求下降,邨內6,800多戶中,4100個已改作公屋單位,另外約1900戶保留作中轉屋。房屋署曾設法改善寶田邨廁所,包括免費為住戶將原先設於廁所門口的方形洗手盆改用三角形洗手盆,轉移至廁所牆角,但不是全部住戶都滿意。
3年不能因廁所調遷
寶田邨租客鄭先生在2007年初循「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入住寶田邨一個2至3人單位,後來太太遷入,雖然兩人所住單位的面積有12.03平方米(約130平方呎),但體重200磅的鄭先生,入住後發現如廁時「連轉身都有問題」,遂在入住後不久拆去廁內的洗手盆,以騰出轉身位。
胖漢難轉身獲調遷
他說房屋署當年編配單位時,要求他簽署文件,承諾3年內不能因為廁所問題申請調遷,而由於他是循「特快計劃」入住寶田邨,除獲一般14天裝修免租期外,亦獲一個月額外免租。他指條約「不單不合理,直頭係唔人道」,但當年「除了廁所,實在一個人住都好滿意,因為比劏房便宜,環境亦較好」,因此才簽署。鄭最近經區議員幫忙,才以體重已增至260磅為由,於去年11月獲批調遷,暫未編配新單位。
議員促改間隔再分配
居於邨內最細、面積8.19平方米(約88平方呎)單位的81歲陳婆婆,最怕在洗手盆洗頭,因「一個唔覺意就撞到個頭」。她憶述在2004年遷入寶田邨時,房署只着她一個人「揀樓」,對能否調遷不知情。
房署回應稱所有公屋申請人均有3次編配機會,申請人若不接受由中轉房屋改建的單位,編配將不會計算在3次機會之內。如有個別住戶在入伙後因行動不便,例如家人懷孕、身形肥胖等特殊情况而未能適應廁所,則可申請特別調遷,房署會按個別實際情况考慮。
明報記者 陳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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