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香港新聞] 湯顯明宴中聯辦逾20次 議員詫非「對口單位」 函立會促跟進 [打印本頁]
作者: didi 時間: 2013-4-25 09:15 標題: 湯顯明宴中聯辦逾20次 議員詫非「對口單位」 函立會促跟進
【明報專訊】本報繼偵查揭發廉政公署前專員湯顯明曾在灣仔君悅酒店兩度豪宴內地官員,又再發現湯顯明任內動用公帑宴請中聯辦官員超過20次,次數之頻密,令人費解,而湯顯明主要是會見中聯辦兩名官員,即中聯辦副主任黃蘭發和警務聯絡部部長謝小青。
有議員質疑,時任廉署一哥頻頻宴請中聯辦官員,但中聯辦並非廉署的對口單位,雙方頻密的會面,勢必影響廉署獨立執法的形象。
年均公帑宴4次 主要晤兩官
根據本報獲得的可靠消息,湯顯明宴請中聯辦官員逾20次,當中會見黃蘭發等中聯辦官員起碼10次,會見謝小青等官員也接近10次,也即一年平均最少4次宴請中聯辦官員。值得注意的是,內地官員每有「回請」的習慣,倘若中聯辦官員一年平均又「回請」湯顯明4次,即雙方會面的次數可能頻密至兩個月便見一次。
就湯顯明和中聯辦官員的宴會次數等提問,廉署和中聯辦於本報昨晚截稿前未有回覆。本報亦曾致電湯顯明求證,但對方手機長期處於關機狀態。
先科案審結新高層任命同月曾設宴
據本報獲悉,其中一次宴請的時間是在2010年6月底,湯顯明與黃蘭發共膳,開支也動用公帑支付。
本報翻查資料發現,跟廉署對陣6年的「先科案」,就在這個會見的附近日子,即2010年6月28日於終審法院審結,而有「廉署剋星」之稱的律師林炳昌,獲判上訴得直,洗脫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消息又指出,湯顯明於2010年5月亦曾動用公帑宴請中聯辦官員,同月,廉署公布委任李寶蘭為新任執行處長。
前年飯局邀親友出席 卻無廉署人員
據悉,2011年2月,湯顯明使用公帑搞飯局,不單約了數名中聯辦官員,連女友陳詠梅(前入境處助理處長)及數名朋友也有出席,反而沒有廉署人員陪同。陳詠梅昨回應本報時承認,曾經與專員及其朋友吃飯,但強調當時與湯顯明沒有任何公務關係往來(見另稿)。
黃蘭發於1990年開始在新華社香港分社擔任幹部,2003年出任中聯辦人事部部長,2008年升任中聯辦副主任一職。今年港區政協委員名單上,黃蘭發和湯顯明兩人皆榜上有名。謝小青則是中聯辦警務聯絡部部長,負責中港之間的紀律部隊聯絡工作,有本地報章曾報道,謝小青去年12月曾赴深圳出席「香港國酒茅台之友協會11周年慶典」晚宴,而湯顯明是上述協會的顧問。
劉慧卿﹕頻會面損獨立形象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昨表示,她較早前曾於立法會詢問湯顯明任內宴客的詳情,及後有消息人士向她表示,湯曾多次與中聯辦官員飯局,該消息人士形容次數為「多到你唔信」。她對於湯經常與中聯辦官員會面表示詫異,並認為並不適當,因為中聯辦並非廉署的對口單位,加上廉政專員若參與太多不必要的飯局,會影響其獨立執法的形象。她表示,正去信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要求召開會議,討論湯顯明事件。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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