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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di 時間: 2013-5-13 09:36 標題: 相關內容..上一頁下一頁 .
【明報專訊】自去年傳媒屢次揭發「黑的士」司機濫收車資,警方認為事態嚴重並影響香港形象,多次派出警員「放蛇」,揪出多名千方百計竄改咪表及以不同藉口蒙騙車資的害群之馬。不過,近日一名駕駛的士逾30年的譚姓司機遭警方控告濫收車資,案情明顯與「黑的」同業有別,被告人僅多收了5毫車資,且當時乘客並無異議,事後才向警方投訴。對於被律政署用公帑起訴,譚先生不禁感嘆﹕「駕了30年的士,想不到臨退休為了5毫子,被人告上法庭!」
入行30年 「落客會問數目對不對」
譚開志回歸前曾於英軍任採購文職,其間亦偶爾兼職駕的士掙外快,直到1997年回歸,英軍撤離後轉職夜更的士司機,至今兼職或全職駕的士逾30年。57歲的他自稱年老力衰,左腳早前受傷,已有退休打算,萬料不到竟因5毫惹上官非,案件將於本周四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譚開志無奈說:「想不到快退休才在職業生涯留下一個瑕疵。」他擔心一旦罪名成立,會對同業造成先例及骨牌效應,令眾多司機因同一原因被控。
原告稱曾以為司機有權多收5毫
事發去年10月26日凌晨約一時,譚開志於北角廉政公署總部外接載一名女乘客,經東區海底隧道過海到鑽石山蒲崗村道。根據控方的案情摘要,當時車上咪表顯示車資為136.5元,譚稱車資為137元,女乘客指當時以為司機有權多收5毫,故此付了137元,並取了收據。其後,女乘客到消委會查詢,得悉的士司機只能按咪表收費,不能多收車資,因此到交通諮詢委員會轄下的交通投訴組投訴,指譚濫收車資。
問及事發經過,譚開志苦笑說,每日接載逾20名乘客,而且事發於大半年前,對事件毫無印象,去年12月收到警方信件,要求他到警署錄取口供,感到莫名其妙。身為退休英軍僱員的譚開志,在一個月後到警署以英文錄供辭,他表示印象中事發當天沒有接到乘客投訴,但承認有時為免找贖麻煩,會多收或少收5毫,惟每次乘客下車前,均會問客人「數目對不對?」車上亦常備充足零錢,若乘客要求,必提供零錢找贖。
拒為5毫請律師 選擇自辯
他表示,連日來四出求助,無法工作而損失約5000元收入,感到身心俱疲。他曾向消委會求助,亦曾考慮申請法援或聘請律師,但最後決定自辯,「我若花萬多元聘請律師,勝算必定比現在高,但為了5毫,值得嗎?」他說,業內不少司機為免找贖麻煩,均會多找或少找贖5毫,故同行都叫他不要認罪,以免造成骨牌效應。
罪成可罰5000元囚6月
濫收車資最高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家住北角自置單位的譚開志表示,子女已長大成人,一家生計不成問題,坦言案件造成極大精神困擾,惟絕不認罪。他已於今年3月在庭上否認控罪,控辯雙方將於本周四對簿公堂,問及會否擔心審訊結果,他說:「我相信香港的法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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