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千八單位供舊隊 新上樓最少等四年
社屋申請下周三重開
【本報消息】房屋局昨日公佈將於本月廿二日接受新一期社會房屋申請,為期三個月。新一期社屋仍採用計分排序方式輪候,當局於申請期結束後統一審核計分,得分越高,排序越前。至於何時可安置新一期申請者上樓?按房屋局長譚光民表述,現時政府可供分配的社屋單位共四千八百個,輪候中的家團有五千六百七十六個。新申請家團至少得等四年才有機會上樓。
房屋局長譚光民、副局長郭惠嫻、公屋事務廳代廳長陳華強及法律事務處長任利凌,昨日在房屋局六樓會議室舉行記者招待會,介紹新一期社屋申請詳情。
房屋局代表指出,社會房屋是租賃性質,目的為協助本澳經濟薄弱的居民解決住屋困難。申請並非先到先得,譚光民呼籲居民無須急於索取及遞交表格,申請期結束後會統一計分排序。已納入社屋總輪候名單內的家團,將維持原有的輪候排序,無須再次遞交新申請表。
五千六舊家團未上樓
譚光民表示,○三及○五年的社屋輪候家團至今還有一千一百五十個待安置上樓,該兩年的社屋輪候家團上樓率僅四成,不上樓的主要原因包括個人理由選擇排隊尾、收入超出上限、家庭成員變動、涉及刑事問題等。○九年的輪候家團現有四千五百二十六個待上樓。現可供分配的社屋單位共有四千八百個,包括石排灣樂群樓及澳門區的社屋,足夠安置現有輪候隊伍。未來政府會因應社會經濟發展及城市規劃,透過官地重建、處理閒置土地及在新城填海區預留土地等發展公屋,相信可應付新一期申請家團的上樓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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