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發出新聞稿
檢院起訴譚偉文等瀆職
【本報消息】檢察院訊:受公衆關注的十幅墓地案,日前刑事起訴法庭正式起訴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副主席李偉農、環境衛生及執照部長馮惠星、助理管理員邵國權,四名嫌犯涉嫌觸犯《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條第一款之瀆職罪,案件將移送初級法院排期審理。
主要案情顯示,二○一○年初,檢察院接獲市民針對十幅墓地批給的檢舉而開立刑事偵查卷宗。案件經調查認定,檢察院為着實施法律賦予之監督職能並展開必要之程序,先後透過多份公函,要求身為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的嫌犯譚偉文提供涉及十幅墓地案的相關資料等原始文件,但譚偉文決意拖延向檢察院提供有關原始文件。同案另三名嫌犯李偉農、馮惠星、邵國權亦順應嫌犯譚偉文的要求,決意拖延向檢察院提供有關原始文件,使檢察院不能實施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能,無法促進必要程序的展開及進行,以實現公正。
四名嫌犯身為公務員,明知不可違反法律規定跟司法機關合作的義務,仍共謀合力,妨礙實現公正,損害了社會的公共利益,也損害包括檢舉人在內的利害關係人在法律上應有的權利,四名嫌犯已涉嫌觸犯澳門《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及處罰的瀆職罪,根據法律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處五年徒刑。
檢察院重申,對任何的刑事案件,一經查證犯罪事實,必定依法提起控訴,以維護法律的尊嚴,保障社會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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