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質疑十一日內成功交機場對開地標書
盧:客人收到消息已做研究
【本報消息】華人置業集團主席劉鑾雄、港商羅傑承等八人涉嫌賄賂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貪瀆案,昨日在初院正式進入聽取證人證言階段。在歐文龍“○四年友好手冊”及行事曆中發現的“大劉”、“Cotai土地”、“仲量行”、“機場”等字樣的關鍵之一仲量聯行(代表“Moon Ocean”參與機場對開五幅土地投標的香港物業代理公司)的一位前主管作證指出,劉鑾雄、羅傑承早已對投資澳門土地感興趣。該名主管稱在協助“Moon Ocean”投標過程中,祇接觸過羅及其律師,無接觸過劉。
無接觸過劉鑾雄
劉鑾雄繼續缺席聆訊,紅顏知己呂麗君則出現在旁聽席聽足全場。八名被告中只有羅傑承,以及涉及污水處理項目的安樂工程有限公司經理方鎮猷應訊。開庭前,主審法官蕭偉志稱歐文龍申請拒絕作證,由於被告之一陳明瑛是歐的妻子,據知歐於上周五已向法庭申請避席。法庭並指出收到立法會主席覆函,決定不許可議員崔世昌出席聽證及以書面作證。行政會覆函指出不批准黃如楷作證,羅的代表律師稱其為重要證人之一,對此表示遺憾。
協助“Moon Ocean”競投機場對開五幅土地的前仲量聯行投資部主管盧慶雄證詞提到,行內早希望及有消息流傳機場附近有土地出售,但他在○五年六月十六日收到“利保發”的邀請標時才正式知悉,“當日已打好多電話畀不同人”查詢有否興趣,包括曾向他表示對澳門土地感興趣的劉鑾雄、羅傑承,但由於羅先回覆,故他未有再聯絡劉。其後,劉入股“Moon Ocean”。
未與歐文龍吃飯
盧慶雄表示,羅透過“Moon Ocean”投標,從頭到尾,他都是接觸羅及其律師,未有與劉接觸,標金亦是羅的律師着他填寫。羅的代表律師則提出疑問:“賣方或其他公司有否人要求你盡量安排劉、羅兩人,或其中一人去投標。”盧慶雄回應稱:“賣方接觸我,祇是確認我的聯繫方式。”他並表示從未與歐文龍吃過飯,亦不清楚寄邀請標予他的人與歐文龍是否有關。
由六月十六日收到邀請標至六月廿七日的短短十一日內仲量聯行成功交出標書,被質疑何以在短時間內完成?盧慶雄稱通常客人收到消息,已經會自行作可行性研究,未必需待賣家公佈消息才作研究。
同樣是仲量聯行負責人的古嘉豪作證時表示,在○五年三至四月從香港調派來澳擔任董事總經理,但未曾參與“Moon Ocean”的投標工作。另外,澳門機場專營公司執行委員會主席鄧軍出庭作供稱,自己無參與決定中標的工作,整個董事局由前建設辦主任、“利保發”總經理羅定邦主導。羅定邦曾提出要求,加快發展澳門機場對開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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