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績效治理制度雷大雨小
高官問責議員必嗆
【本報消息】建立政府績效治理制度,籌劃部門架構的調整、重組和精簡工作,是二○一三年度施政報告亮點,惜雷聲大雨點小,尤其社會最肉緊的高官問責,無論是明年度的施政報告抑或施政答問,必是議員關注點之一。
公共行政發展滯後被社會詬病多時,部門、官員執行力不足為重災區。去年行政長官宣佈將建政府績效治理制度,把部門執行力、執行結果、對既定政策是否有具體且有效的行動回應、政策是否達到目標,作為評估績效的重要指標,並首先開始實行領導官員的績效評審制度,旨在制度上提升政府的施政效能。然而,制度拖延了大半年,要到近月才在現有執行乏力的相關法規之上,出台了一個“評分表”,與社會預期有很大落差。
偏偏民署、電信局、交通局、氣象局、保安部隊等,今年都陸續出事,有關主責官員的處分、去留份外惹火。在今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更有多個參選組別打出“高官問責、庸官下台”政綱,要求落實真正的官員問責制度,火頭至今未熄。明年度的施政報告須有所回應,否則行政長官或相關司長答問必成衆矢之的,社會也難收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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