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羅涉賄案賈利安作證
【本報消息】土地工務運輸局長賈利安,昨日以證人身份出庭就華人置業集團主席劉鑾雄、港商羅傑承等八人涉捲入歐文龍貪瀆案作證。賈利安回應辯方提問時稱,所有批地申請,均沒收過歐文龍直接或間接指示;批地流程一般由司長批給後,再交予行政長官確認,未見過行政長官反對由司長提交的建議。
賈利安指出,○六年二月“利保發”申請將機場五幅土地轉讓予“Moon Ocean”,由於建設辦已覆核土地用途,最終獲批准。至於土地的延期申請,稱沒收過歐文龍任何批示,因至○六年三月到期,故選擇重新考慮新計劃,三月三日批示否決延期。當年建設辦召開過三次會議商議涉案地段的樓宇放高事宜,但遭到多個部門反對,之後作出批給的已不是歐文龍。
賈利安補充,批地流程一般由建設辦做初步分析,工務局則擬訂報告書,確認技術上是否可行。若可行便由土地管理委員會作意見書,交由司長決定後,再交行政長官確認,行政長官所參與的部分甚少。另不記得草稿條件可否更改,但行政長官有最終的話事權。
關於污水處理項目,昨第一被告Luc A. Vriens的兩名辯方證人作證。涉案比利時公司“Waterleau”高層供稱,該公司的子公司遍佈全球,擁有逾千個項目,澳門的項目只佔少部分營利額,該公司的污水處理技術更名列世界前茅。國際關係科副總監供稱,該公司主要研發技術,所有海外項目都需要與當地土木公司合作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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