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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澳門新聞] 社屋家團入息資產上限調升 [打印本頁]

作者: didi    時間: 2013-12-27 14:21     標題: 社屋家團入息資產上限調升



社屋家團入息資產上限調升





現有社屋租戶及輪候戶都將受兩限額調升影響


家團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不超過下表所載金額 家團之大小 (成員數目) 每月總收入 (澳門元) 總資產淨值 (澳門元) 1 8,490 183,390 2 13,210 285,340 3 16,210 350,140 4 18,250 394,200 5 19,730 426,170 6 23,260 502,420 7或以上 24,740 534,390

    社屋家團入息資產上限調升

    升幅百分之七點七   明年元旦生效
    【本報消息】為貫徹特區政府關心弱勢社群的施政理念,房屋局決定調升社會房屋家團每月總收入上限及總資產限額。兩個限額的平均升幅為百分之七點七,於明年元旦起生效。現有社屋租戶及輪候戶都將受兩限額調升影響。
    房屋局經參考維生指數及統計暨普查局分區統計之平均租金等,計算社會房屋家團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限額變量之變動,決定調升社會房屋家團每月總收入上限及總資產限額。特區政府昨日於特區政府公報中刋登行政長官批示。
    為計算租金的效力,特區政府設定社屋最低租金金額,當家團每月總收入低於維持生計的開支金額時,則以該開支金額作為家團的每月總收入,並以此收入計算租金金額。為此,房屋局已開始處理調整租金的工作,調整租金後會以信函通知各承租人。
    根據規定,倘有社會房屋家團的月收入連續三年超過收入上限,或連續兩年超過上限一倍,該局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房屋局亦可選擇不行使單方終止合同的權利,而向該社屋家團收取兩倍租金。
    輪候戶有新標準
    另外,曾參與五月廿二日至八月廿一日申請分配社會房屋的申請人,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限額仍適用今年二月開始實施的社屋家團入息及資產上限標準,即一人家團入息上限為七千八百二十元。若申請者納入成為輪候戶,則適用明年開始實施的入息及資產上限,即一人家團入息上限為八千四百九十元。新上限標準亦適用於其他社屋輪候戶及社屋租戶。
    同時,根據行政長官批示,同意豁免社屋租戶二○一四年租金,但每月豁免租金的上限為二千元。基於此,倘社會房屋承租戶每月租金超過二千元,承租人必須將超出的部分於每月一日至十八日交往租賃合同內訂定的地點,否則需附加百分之五十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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