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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澳門新聞] 工務局:氹北規劃三贏 [打印本頁]

作者: didi    時間: 2013-12-31 09:26     標題: 工務局:氹北規劃三贏

工務局:氹北規劃三贏





當局公佈 氹仔北區規劃 修訂,冀加快 私人開發。


氹仔北區修訂規劃內的社區設施


區內建築物料堆積


劉 榕

整合公私地可建六千四單位三十社會設施

工務局:氹北規劃三贏

【本報消息】土地工務運輸局昨日公佈“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TN地段),將通過整合公、私地,增加樓宇面積,放寬高度等措施,既鼓勵私人發展,又換取公地建公屋及社服設施。計劃可釋放七十一幅、合共二十二萬三千○三十八平方米土地,料可再多建五千四百個私人單位、一千個公屋單位及三十多個社會設施,共可容納三萬六千五百多人口。工務局城市規劃廳長劉榕坦言,該區約四成為私人土地,能否發展、可否藉重整等獲得公地,均須看發展商意願,難定時間表。強調修訂是三贏方案,政府、社會及發展商都得益。

地塊分散難發展
氹仔北區是指位於氹仔正北面,介於嘉樂庇總督大橋及友誼大橋出口處的土地,周圍分別是氹仔新城、大潭山、澳大及北安填海區。新規劃用地總面積約二十二點三公頃,當中建設用地總量為十萬五千○四十五平方米,約佔總用地四成七。共劃分成七十一幅發展用地,當中三十二幅為私有土地,約佔四成面積。
舊規劃一九九五年已獲批,但因業權複雜,區內卓家村、三家村一帶不少為私人業權土地,加之“三尖八角”難以獨立發展,近二十年一直處於閒置狀態,部分土地放滿大型機械、建築物料,原規劃的道路及地下管網等亦無法建設。無論社會還是業權人,過去都曾促政府加快整治,尤其同區的湖畔經屋落成後,情況更令人關注。據介紹,該區預計可建一萬○八百個單位,但現時只建成了十二個項目(其一為湖畔經屋)、四千四百個單位。當局預計新規劃下,尚可提供多五千四百個私人單位。
整合獲廿二土儲
是次修訂規劃旨在重整“三尖八角”兼業權複雜的私地、公地,逐步紓緩土地、房屋供應不足,解決同區的水浸、交通、治安和衛生等問題。賣點之一,是政府通過土地整合,可獲十二幅土地儲備、十幅社會設施用地,以回應該區及氹仔的發展需要。按當局設想,上述公地可建一千個公屋單位,另可有文化活動、康樂設施及社區服務中心、學校、幼兒園、政府綜合大樓、衛生中心、安老院、治安單位、文物保護區、體育設施綜合體及市政設施(詳見附表)。
劉榕表示,區內近半為私家地,基本上每幅土地都要重整。經整合後絕大部分土地會變成批地,卅二幅私地面積都會變細。新規劃的發展和落實很大程度取決於業權人的發展意慾,不同地段或有不同的發展時程,又會影響政府通過公、私地整合而獲得土地儲備的情況。私人發展快,公地形成、公共建設就快,但難掌握時程,故沒有時間表或準確預算。強調政府要落實規劃、解決該區現存問題、釋放土地,均須實事求是,該局已與其他部門緊密合作。
內部研究首公開
政府為發展氹仔北區,提出了一些鼓勵私人發展商的措施,到底政府是賺是蝕?劉榕形容修訂方案為三贏,因發展商的樓宇面積多了、部分地段放寬高度限制,政府藉此換取廿二幅公地及部分私人建築面積作社會設施,設施可服務該區及整個氹仔居民。當局會因應社會發展,協調區內建設,如公屋、社會設施等。
劉榕解釋,此修訂屬內部研究,並非按明年三月一日生效的“城規法”編製的法定規劃,但會是發出街道準線圖或規劃條件圖的重要技術依據。區內所有土地開發都要按新規劃而行,尤其是私家地。“城規法”實施後,區內所有土地開發都必須經城規會及公開。
工務局已將“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上載局方網頁,居民可到工務局城市規劃資訊網瀏覽(urbanplanning.dssopt.gov.mo/cn/taipa.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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