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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澳門新聞] 渡船街一號體無完膚 [打印本頁]

作者: didi    時間: 2014-1-2 00:46     標題: 渡船街一號體無完膚

渡船街一號體無完膚





林翊捷


李凱欣


現場舊建築物已被拆除金字屋頂及三樓結構


渡船街一號因社會關注拆卸被叫停


一號建築物外觀別具特色


被拆卸的舊樓在建築結構上具有時代風格(資料圖片)

    渡船街一號體無完膚

    團體抨當局保護具價值舊建築不力

    渡船街與亞利鴉架街交界的一幢三層高舊式建築,因獲批准拆卸受到社會關注。有規劃團體批評政府內部技術部門已失守,擔心三月一日“城規”、“文遺”、“土地”三法實施前進入“危城六十天”,不少舊建築物的業主可能為規避“三法”已入紙申請拆卸建築,認為政府應暫緩舊式建築的拆卸申請,並公佈超過五十年建築物的獲批拆卸准照清單。
    三法生效前搏命拆
    渡船街與亞利鴉架街交界的三層高舊式建築物日前已開始拆卸,但因引起社會迴響,工務局又決定暫緩其昨日到期的拆卸准照續期申請。雖然成功叫停拆卸工程,惟建築物的金字頂及二樓天花以上結構已被拆毀,一樓及二樓樓板亦遭到嚴重破壞,整幢建築物體無完膚。
    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認為,今次事件反映政府技術部門內部失守,不尊重由自己部門提出的街線圖,將令公衆對三月一日實施的“城規法”與“文遺法”失去信心。“我城”規劃師李凱欣指出,相信政府實施“三法”時會設過渡期,但現時看來,政府保護私人業權舊建築物已毫無辦法,正如下環街均益炮竹廠事件一樣,政府明顯未吸取教訓,需要認真思考。
    她指出,近期已有不少細幅土地上的舊建築物業主有意規避“文遺法”,大幅土地又在規避“城規法”,形容“三法”生效前的兩個月是“危城六十天”,對舊建築物將是危險期,整個城市的發展及舊建築的保護都會變得脆弱,政府部門之間的協調及立場並不堅定,日後“城規法”與“文遺法”實施存在隱憂。認為政府要提高資訊透明度,公佈未來兩個月涉及五十年以上建築物的拆卸准照,但因大部分舊建築物涉及私人業權,能否叫停拆卸,相信難在三月一日前解決。
    專業意見角色模糊
    “我城”規劃師林翊捷亦批評工務局並未採納文化局及規劃廳的專業意見而批出拆卸工程准照,卻因民意而暫緩續期,反映專業意見在當局的程序中角色不清。相信拆卸工程只為規避三月一日後生效的“文遺法”,發展商趕搭尾班車。現時本澳保護文物的聲音較大,假如涉及申請拆卸舊式建築物,以致分區規劃或詳細規劃,應該等待“文遺法”生效後再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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