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香港新聞]
消防高官秘撈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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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藍月亮
時間:
2014-1-28 10:04
標題:
消防高官秘撈地產
助理消防區長也秘撈。在消防處長管治無方下,過往消防員違規兼職已屢見不鮮,上樑不正下樑歪,就連駐守機場分局的助理消防區長於休假期間亦與任職地產代理的妻子「拍住上」,以「拍檔」身份為外籍客人擔當翻譯,管接管送之餘,還帶領睇樓,詳細講解樓盤資料,自稱妻子任職的地產公司為「他有份嘅小生意」。該區長為促成生意,態度積極,當值期間仍肆無忌憚與客人在電話談論樓盤。
「We really strong in this area!(我們公司在這區最強!)」滿口港式英語的五十二歲男子,是○八年曾任大澳消防局局長、現時駐守機場分局、職級為助理消防區長的分隊主管羅洪坤。羅妻姓顏,為佐敦一間地產公司的地產代理。
記者日前佯裝操英語的租客,聯絡羅妻睇樓,卻引來羅熱情接待,並出動私家車接載妻子,一同參觀樓盤。睇樓期間,羅自爆為該地產公司老闆,擔任司機、替客人登記,甚至派發及講解樓盤資料,均親力親為,對於樓盤面積、間隔、方向及會所等資料亦瞭如指掌,還查問承租期及簽約問題等,口脗與地產代理無異。
自稱地產公司老闆
熟知地產行情的羅解答記者有關單位消防知識時更展示消防專長:「香港嘅消防系統是跟隨英國消防系統標準,這個我可以百分之百肯定。」及後更以英文詳細解釋本港物業消防規定。為免廣博的消防知識令身份「穿煲」,羅慌忙「補飛」,指曾有客人提出相同問題,因而得悉。
羅洪坤雖然持有地產代理牌照,但是涉及簽約、佣金等租賃細節時,均交由其妻子處理。雖然羅聲稱為該公司老闆,但根據公司註冊處登記,未能找到他及妻子名字。
助理區長月薪八萬
據悉,羅在消防處任職三十二年,目前職級的月薪最少八萬元。消息人士透露,羅近年常於休息期間,與妻子「拍拖更」做生意。
即使是當值期間,羅亦樂於解答客人的查詢。記者日前在他當值日子致電,再查詢樓盤事宜,當時在機場分局當值的他,與記者暢談樓盤近半小時,並相約參觀其他樓盤。
按照《公務員事務規例》,公務員從事外間工作,需事先申請許可,在外間工作時,亦不應使用部門的資源、文具或設備,若違反相關規定會受到紀律處分。
「絕無此事,我絕對冇去做地產,我冇認過係老闆!」記者表明身份,向羅查詢,他只承認記者放蛇睇樓時,是以保護性質接載妻子前往睇樓。
記者踢爆即時反口
當記者欲查詢有關行為是否獲處方批准,他回應「唔好意思」匆匆掛線。有關地產公司負責人則否認羅為該公司員工,只解釋羅因妻子身體不適而要照顧妻子。
「上樑不正下樑歪!」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表示,去年五名消防員因違規兼職而被解僱,理應已敲響警號,豈料並未遏止,「上行下效,依家連高級嘅都做兼職,事態嚴重,現行內部監管制度係咪需要再認真檢討,如引入外來監察,咁先能夠正視問題。」
消防處發言人稱會調查羅洪坤涉嫌秘撈事件,若發現違規行為,必按機制處理,但不評論個別個案。廉署發言人稱,不就個別個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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