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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再遇黃子璁及洪旺海 [打印本頁]

作者: 綿羊    時間: 2014-2-26 11:57     標題: 再遇黃子璁及洪旺海


再遇黃子璁及洪旺海


施援程


黃子璁 2002年畢業於台灣世新大學平面傳播系攝影組。曾擔任《新生代》、《澳門雜誌》等刋物攝影師;澳門電子樂團Evade攝影及設計等工作。2007年投考澳門治安警察局並於2008年成為警員。曾獲“瞬影幻延攝影創作比賽”第三名、“第四屆數碼影像攝影大賞”金奬及優秀奬。2011年與友人於牛房倉庫舉辦“遇見——洪旺海及黃子璁攝影展”。


洪旺海(Chris Hong) 1977年生於澳門。寫詩多年,筆名自由落體。喜歡有意思的人事物,也一直要求自己過有意思的生活。覺得人生是一場旅行。曾獲第六屆澳門文學奬小說組優秀奬、第七屆澳門文學奬新詩組季軍。2006年參與“我不在”多元集體創作展,2011年與友人於牛房倉庫舉辦“遇見——洪旺海及黃子璁攝影展”。


黃子璁作品《童1》、《童2》。




洪旺海作品《遇見 · 童年》



    再遇黃子璁及洪旺海

    黃子璁及洪旺海是兩個性格完全不同的人,因為2011年一起合辦雙人攝影展而遇上。其實,筆者早跟他倆認識多年,展覽時更是他們的策展人,想不到三年後的今天,藉着這次訪問,又跟他們聚在一起,感慨良多。在這三年裡,他們的作品有了許多變化,特別是璁成立家庭之後,創作對於他來說是奢侈的,日常生活圍繞着兩個女兒,而她們亦成為璁的主要拍攝對象。而海的攝影作品也越來越多,他能寫能拍攝,文章經常在本版刋登,可大家都想不到,他是在大學畢業以後才開始接觸攝影。
    理想與現實不同
    黃子璁唸大學時選擇了攝影科,我想那是許多攝影愛好者的夢想,可是眞正接觸後,他才發覺和原來想像的不同。中學時拿起當記者的爸爸的相機來拍攝,看到有趣的事物及風景就拍下來,隨心所欲地記錄自己喜歡的影像,那是一件相當愉快的事。直至報考大學,他的第二志願攝影被成功錄取後,接觸到眞正的商業攝影,才知道那是一項很精準及要做很多準備工作的事,與隨意願而拍攝的概念有別。事實上,璁更喜歡新聞攝影,當時台灣舉行“總統”大選,台灣市民對政治有立場,他們關心自己的地方,以自由民主一人一票的方式選出“總統”,場面壯大,人們熱情澎拜,選舉題材的拍攝,無疑是他的一次難忘經歷。
    璁喜歡新聞攝影的原因,是因為會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發生,要去到那一刻才知道眞正的情況。在台灣讀書時,他去了一個山谷拍攝流浪狗,過百隻以上的狗隻對他很友善,那一刻讓他非常感動。可是,當以攝影為職業時,大部分的拍攝都是重複而有規則的。璁回到澳門後第一份工作是在雜誌社當攝影師,那可算做回本行。然而,做雜誌跟跑新聞不同,都是人物訪問或是拍攝指定地方居多,沒有新聞攝影要求的爭分奪秒及突發性,而且澳門很少傳媒會聘請攝影師,都是採訪記者兼顧攝影,媒體傳閱率不高,本地人對本土文化及新聞關注度低,對於攝影的要求也不高,感覺在這個空間裡生活,是件很困難的事。
    記錄女兒的成長片段
    後來,璁索性轉做普通文職再投身警務工作。而女兒的出生,更把他原本的旅行記事及街頭隨拍,轉變成拍攝女兒的成長過程。或許,我們總以為拍些別人認同及關注的事才是正經事兒,而忽略了身邊的人和微不足道的事。現在,女兒成為璁的生活重心,為她們拍攝生活照,記錄珍貴的成長片段。璁自言沒有用特別的技巧去拍,都是隨心所欲,因為是自己女兒,可以在任何距離和時候拍攝,和以前只能遠距拍攝人像不同。《童1》近攝而自然,那張娃娃面就是平時的公仔樣,可愛的面孔讓人百看不厭。拍小孩的好處是夠眞實,不會像大人般在鏡頭前顯得呆滯及造作,《童2》小孩在玩耍時都很專注,她不會停下來等待你拍攝,很考攝影師的經驗及反應,同時又要顧及構圖。
    業餘還是專業?
    像一般業餘攝影愛好者一樣,海最初視攝影為愛好,後來把攝影變成自己生活裡最重要的事,也寫起了攝影文章,曾經考慮過是否更進一步,將創作提升為事業之一,有計劃地去進行及展示自己的作品給人看。然而,這種原本以純興趣為前提的創作,當要有系統及有計劃性地去進行時,就會變成有點疲累的事,因為已經不單只是攝影,而是需要審愼考慮藝術品的存在價値,應付一大堆與人溝通、配合宣傳及經費來源等各項事情。對於展覽及出版計劃,海保持樂觀隨緣而不強求的態度,選擇把攝影視作其中一項興趣,但又認眞的對待。不刻意追求所謂的專業,希望貫徹植田正治式的“業餘攝影愛好者精神”,享受攝影本身的樂趣,拍照的時候完全忠於自己。當一個人對每件事都失去了感覺,那麼生活就會迷糊,海更追求心靈層面上的自我要求及滿足感,那種難以實際行為及言語表達出來的感覺。
    人生像一場旅行
    海是一個比較遲才發現自己喜歡創作的人。大學畢業後學畫畫,之後對攝影產生興趣,他覺得有些東西要拍下來保存,現在仍堅持攝影及現代詩創作。2010年之前,海開始自助式個人遊,去過很多地方,最長一次是2011年在歐洲待了五十二天,主要是住在梳化客(CouchSurfing)及民宿。不過,海還是喜歡去落後的國家創作,當地人民友善不介意被拍攝,甚至覺得被拍攝是一種尊重,與拍攝者有了良性的互動。他還喜歡使用當地的交通工具遊覽,深入居民之中,感受及體會當地的人文特色。對海來說,人生就像一場旅行,難得來到這個世界上,就應該到處走走看看,這是一種使命感。
    然而,海在澳門時也會隨性地拍攝,當璁說會放女兒的作品,海便很快作出配合,找出一個有關家庭的系列《遇見 · 童年》,可想而知,他的創作量及題材都較一般人多。而無論什麼題材,海的作品都很統一,那種沉靜安逸的畫面,令人看後有一種很舒服的感覺。海說有陽光時心情是最好的,他喜歡捕捉光影之間的微妙及地方與地方之間的特色。
    璁與海,可以在人生旅途中相遇,並成為好朋友,可說是一份緣份。雖然他們平日各自各的生活,也不能準確地預計之後的日子怎樣過,但攝影讓他們成為創作旅途中的好伙伴,除了記錄生活上的一切,也為他們傳達所思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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