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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香港新聞] 神魔之塔=港版WhatsApp? [打印本頁]

作者: didi    時間: 2014-3-5 16:19     標題: 神魔之塔=港版WhatsApp?

本港手機遊戲《神魔之塔》開發商Magic Feature,獲得雲遊(484)以7000萬美元(約5.5億港元)入股20%,公司估值27億元。筆者認為,這宗交易對於香港的意義,可以跟WhatsApp獲Facebook收購相提並論,雖然金額相差55倍,但重點是一個「宅男」於網絡新經濟中憑着一個成功軟件晉身億萬富豪,這類Bingo故事,無論發生在美國或香港都一樣矚目。


宅男兄弟一game成名
《神魔》的開發者、Magic Feature創辦人曾建中生於1981年,算是80後,筆者去年曾在他的沙田科學園辦公室跟他見面,他當時身穿一件縐縐的T恤,頭髮蓬鬆,跟一個「打完通宵game」的宅男無異,分別是他「寫game」而非「打game」。
曾建中在科技大學(UST)修讀土木工程系,卻偏偏極之討厭土木工程,畢業後一度「渾渾噩噩」,做過保險經紀,之後跟弟弟寫網站創業。他接受訪問時講過:「媽媽看到兩兄弟每天窩在房間打電腦,足不出戶,眼神中看得出她很擔心。當時窮得沒法給家用,最潦倒時,銀行戶口只剩9.96元。」
可以想像,當時曾媽媽多麼擔心這對「宅男兄弟」跟社會上很多青年一樣,沉溺上網、不事生產。事實上,他們在《神魔》跑出之前屢經失敗,包括最初炮製的電子賀卡網站Pancake每天只得幾百人點擊,其後的「香港投票站」又遭到fb封殺,《神魔》可說是他們第三次創業,終於成功。
當然,《神魔》曾被指抄襲日本遊戲Puzzle & Dragons,雲遊今次的入股亦有「泡沫」味道(見另稿);但最重要的是,《神魔》及曾建中的故事有很大象徵意義,顯示在網絡新經濟領域,一個年輕人即使無資金、無人脈、無後台,只要寫出一個成功的軟件,便可以名成利就。
就像WhatsApp創辦人Jan Koum,於2009年仍是個「屌絲」(內地潮語,意指社會低下層及失敗者),在矽谷到處找初級程式員工作,卻不斷食檸檬,無人發現他原來「骨骼精奇」。當年拒絕聘用他的Facebook,竟在5年後以190億美元收購他編寫的軟件,譜出一齣網絡新世界勵志劇。
WhatsApp上月被收購時,筆者還在思索,香港的土壤能否孕育同樣的勵志故事,而《神魔》就提供了答案。一個經濟體成熟之後,社會上難免湧現「富二代」和「官二代」,壓縮「屌絲青年」的上流空間;但只要市場機制運作良好,有充分的競爭及激勵,像香港、美國甚至內地的部分行業,「屌絲」仍可以有出頭天。
作者: 藍月亮    時間: 2014-3-6 10:08

真係唔好睇少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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