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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澳門新聞] 護照過境濫用料減半 [打印本頁]

作者: 綿羊    時間: 2014-6-18 12:33     標題: 護照過境濫用料減半

護照過境濫用料減半





黃劍虹


警方下月一日起收緊持中國護照過境

    警方稱加強抽查發現違規按行政處理

    護照過境濫用料減半

    【本報消息】因應濫用具第三地簽證的中國護照過境澳門情況嚴重,治安警將於下月一日起進一步收緊持中國護照過境的規限。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關閘邊境站警司處處長黃劍虹表示,新措施實行後,預料濫用情況將減半。同時,警方將按規定加強審查持中國護照的內地旅客,現時關閘口岸警方每日約抽查一百名有關旅客,若發現有違規情況,會按行政手段處理。

    遊澳應使用通行證
    黃劍虹表示,內地旅客要來澳逗留或旅遊,應使用通行證出入境。為方便內地旅客經澳門轉往其他國家和地區,治安警出入境部門允許內地居民持中國護照進入作短暫逗留,即祇是過境性質。現時措施是持中國護照過境的內地旅客,三十日內首次入境逗留許可時間為七日;若違反過境規定沒有前往目的地,第二次入境逗留許可為兩日;若再違反過境規定、且於三十日內第三次來澳,會被拒絕入境,並於三十日後才允許再入境,給予逗留許可則按上述規定重新計算。
    拒入境兩月後准來
    警方近幾年的數字顯示,不少旅客持中國護照入境澳門後,沒有轉往其他國家和地區,去年有二百一十萬內地旅客作出上述行為,佔去年持中國護照入境的內地旅客總數達八成,反映濫用情況嚴重。有見及此,警方再次收緊持中國護照過境本澳的限制,新措施將於七月一日推行,改為六十日內首次入境逗留許可為五日;若違反過境規定沒有前往目的地,第二次入境逗留許可為一日;若再違反過境規定、且於六十日內第三次來澳,將被拒絕入境,於六十日後方允許再入境。警方希望透過新措施有效打擊濫用持中國護照過境的情況,料可將濫用情況減少一半。
    每日抽查逾百旅客
    黃劍虹表示,警方不評估內地旅客濫用持中國護照過境的意圖,警方一直嚴格審查持中國護照旅客的簽證、出入境記錄和機票,檢視有關旅客是否符合到簽證國家和地區的條件,若有合理懷疑,警方會進一步檢查。以關閘口岸為例,現時警方按規定每日會檢查一百名以上持中國護照的旅客。警方除以科學儀器鑑定中國護照和簽證真偽外,也會向簽證國家的領事館求證真偽。至目前為止,未發現有偽造簽證的情況。
    被問及警方為何不直接將首次逗留期限縮減至兩日?黃劍虹表示,警方會根據多方面的情況和數據作出調整,因當中有不少內地旅客透過中國護照來澳轉機到其他地區,或者來澳後到香港國際機場轉機,縮減至兩日可能不符合部分旅客留澳轉機時間的需要。按警方數據顯示,過往大部分內地旅客持中國護照入境均不會逾期逗留,即大部分均在七日內離澳,當中不乏是來澳後即日離開。
    因應情況或再調整
    黃劍虹表示,現時資訊發達,相信旅客很快便會得悉新措施,警方會與內地相關部門聯繫。未來會因應情況和數據,再考慮會否進一步收緊政策。若有內地旅客由於航班取消,令到行程延期,而導致逗留澳門等待轉機時間不足,旅客可到出境大樓總部申請延長逗留期限,警方會視乎條件作出寬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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