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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47超市涉售走私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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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4-9-30 08:46
標題:
47超市涉售走私食品
海關日前接報,指關閘有貿易店涉嫌僱用“水客”走私大量酒類及副食品來澳,再提供予本澳的超級市場。經調查後於貿易店內檢獲大批走私食品,其後再巡查本澳三家連鎖超市集團、合共四十七間超市,搜獲約十噸走私食品,總值五十多萬元。
貿易店運作逾年
海關日前接獲本澳某食品代理商舉報,指近日市場上的食品銷售率有不正常下跌,懷疑有人於本澳經營走私食品,並轉售予各大超市。經調查後,關員於本月十八日巡查關閘某貿易公司,即場起獲二十四款合共一千升的內地烈酒、八十四種合共四千七百公斤的副食品,以及八種共九十一公斤需接受檢驗的食品。貿易公司負責人承認透過“水客”,將上述食品以“螞蟻搬家”式運返本澳。
海關發言人表示,“水客”在偷運食品時每箱可獲三至五元的報酬,運返本澳後交到關閘附近的貿易店。涉案的貿易店於本澳運作已超過一年,並一直在本澳提供走私食品。
檢十噸走私食物
海關其後分別巡查本澳三家集團合共四十七間超級市場,檢獲合共二千公升涉嫌走私烈酒、三百一十六公斤副食品、二百八十六公斤需檢驗的食品。合共超過十噸的涉嫌走私食物,總值超過五十萬元。
海關呼籲本澳超級市場及士多商號,應向合法的食品供應商入貨,切勿購買來源不清或有可疑的食品,以免因少失大,並負上不必要的責任。
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4-9-30 08:47
超市:來貨途徑難把關
有貿易行涉嫌走私烈酒、副食品及需檢驗食品供應本澳三家連鎖超市。有連鎖超市負責人表示,一般在最初供貨時,供應商才提供商檢、質檢證明。長期合作後,難以知悉是否循正途進口,需靠政府把關。另有超市負責人指出,與供應商合作時需要對方提供廠商證明,但因不是每種食品在澳有經銷商,故要了解其來源存在困難。
有連鎖超市負責人表示,與涉嫌走私的貿易行有多年合作關係,因已是長期合作,不會像新供應商般要求提供商檢、質檢證明,亦不可能每批貨品逐次檢查。由於合作一直相安無事,而且供應均是正貨,不料循非正規渠道入口,這需政府加強把關。由於很多貨品均不祇一家供應商,故在選擇時亦會考慮售價。儘管如此,像走私烈酒的售價不會便宜很多。另有連鎖超市負責人表示,澳門糧副食品進口不需付稅,相信今次針對走私烈酒。一般烈酒徵稅兩成多,未完稅售價料可便宜一點。該公司挑選供應商時,需酒廠提供證明書以保障貨品來源,倘不能證明便不會合作。至於糧副食品,如果是知名品牌,很多在本澳已有經銷商可追尋來源,但若內地出口,部分二、三線品牌在澳未必有經銷商,一般由貿易行進口,難以知悉是否“螞蟻搬家”運入澳門。但相信這類貨品均是正貨,祇是未循正常途徑報關。
作者:
jose1057
時間:
2014-9-30 12:30
做得好...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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