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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澳門新聞] 百五食肆違規加價 [打印本頁]

作者: 綿羊    時間: 2014-11-20 13:54     標題: 百五食肆違規加價

百五食肆違規加價





不少食肆更改價目都如實通報發執 照部門


物價飛漲,食肆加價。


何潤生

    趁假打劫    改價目無向當局通報受罰

    百五食肆違規加價

    【本報消息】提起“三工”,打工仔必定笑呵呵,然而在強制性假期,不少食店以“三工”為名休市或加收服務費,市民、旅客又遇“搵食難”、“食飯貴”困境。今年度至十月,民署對四十八家無通報價目表的飲食場所提出檢控,旅遊局亦就相關情況處罰了一百○五家餐飲店。議員何潤生促當局加強巡查,檢視《勞動關係法》及相關法律,檢討罰則阻嚇力,就加價幅度合理性及可持續時間作全盤考量。

    改價報執照部門
    勞工局長黃志雄經徵詢民署及旅遊局意見後,回應何潤生的書面質詢。民署指出,根據第16/96/M法令規定,飲食或飲料場所可自由訂定收費價格,但必須將欲實行或更改之價目表,事先通報發出執照的實體。此外,價目表應註明按價格向顧客徵收之稅及費用。
    民署接八百個案
    按法律規定,民署負責對飲料及飲食場所發出執照及監察,今年首十個月,共接獲八百五十宗相關場所通報價目表的個案,並已巡查六百八十九家食肆,對其中四十八家沒有事先通報價目表的場所作檢控。旅遊局則監管餐廳、舞廳、酒吧、酒店,當局在今年至十月中期間,對一百○五家沒有呈報價目表,或實際價格超出所呈報價目表上限的餐飲場所處罰。現時若酒店場所違反相關規定,要罰款五千元,其他場所則科以兩千五百元罰款。
    罰款過低難阻嚇
    業界訂定價目表自由度大,然而不少食肆連通報價格亦“慳返”。何潤生認為問題涉澳門旅遊形象,且從數字上看違法率高,政府應重視問題,加強巡查。他不滿當局未就如何杜絕、減少相關不報備價目行為作檢討,促檢討罰則的阻嚇性,若違法成本低,問題將長存。
    他指出,食店徵收額外附加費的幅度隨意,兩、三、四成等任意叫價,甚或有食肆“趁假打劫”,在強制性假期結束後,仍徵收額外附加費,情況混亂,坊間對加價幅度及持續時間早有質疑。民署及旅遊局兩方亦要加強合作,應就加價的合理性,從法律、市場方面作綜合考慮,以指引或行政手段作規範,不能任由食肆隨意加價。
    議員促完善法律
    在強制性假期與休息日重疊的問題上,勞工局稱會持開放態度聽取社會意見,並審視及研究法律內容,以完善制度。何潤生對回應不買帳,指香港早已規定,如法定假日與休息日或另一法定假日重疊,僱主應安排僱員於翌日放假。他質疑當局已承諾檢討《勞動關係法》多時,唯一直未有時間表,該法在實施過程中,勞資雙方皆有不同聲音,政府應盡快行動完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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