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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澳門新聞] 男子涉走私仿真槍 [打印本頁]

作者: jose1057    時間: 2015-1-15 07:52     標題: 男子涉走私仿真槍


    【本報消息】海關聯同治安警揭發一宗用火藥推動的仿真槍案,起出三支“GLOCK 17”高度仿真短手槍,調查並發現有人利用偽冒貼紙貼在包裝盒上,企圖避開執法部門視線。案中一名本澳男子被海關行政起訴。海關和治安警將對該三支仿真槍進一步鑑定,以確定其威力是否超出規限而觸犯刑法及相關法規。

    不符申報內容
    涉案男子姓鄺,四十一歲,本澳居民,本澳某運動用品專門店負責人,該店主要經營批發仿真槍及軍用品服裝生意。
    去年十月,治安警情報廳槍械暨彈藥科警員應申請人報關進口一批仿真氣槍到內港碼頭檢查,在碼頭發現一批從外地進口澳門四十多種不同的型號合共八十一支長短槍,其中三支“GLOCK 17”高度仿真短手槍,需用火藥作推動,該進口准照所申報的內容與事實不符,治安警遂與海關聯合調查。經檢查及測試,發現該三支仿真短手槍,與市面上售賣同型號玩具氣手槍不同,其不是用氣體作為動力,亦不能發射六毫米膠珠,需用火藥推動。
    無法出示貨單
    調查發現,該三支“GLOCK 17”高度仿真槍包裝盒上生產商號名稱為“TANAKA”,卻被人用白色貼紙遮蓋,貼紙寫上“MARUI”的字樣,以符合申請進口准照內描述。同時說明書被故意用黑色膠袋包裹,有充分證據顯示涉案人魚目混珠,企圖蒙騙海關和治安警察局人員檢查。涉案人無法出示相關仿真槍及零件的准照及申報單貨物文件。有人涉違反《對外貿易法》。
    警將驗證威力
    海關對該案開立卷宗調查跟進後,已完成預審程序,涉案商舖和店主已被海關行政起訴。海關技術及訴訟處與治安警槍械暨彈藥科亦會將該三把仿真槍作進一步鑑定,以確定其威力是否超出規限而觸犯刑法及相關法規。海關提醒業界,任何貨物進出口,均需按照澳門《對外貿易法》等法律規定,依法向海關申報,所申報內容必須與事實相符,在辦理受管制貨物清關前,必須要事先取得本地區權限部門發出的准照許可。今次所扣押的貨物,屬受預先許可制度約束類別,在沒有權限實體發出的准照下進出澳門,即屬違法,涉事人會因觸犯相關法例而須負上應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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