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示今生效 車行衝刺擺烏龍
環保車稅惠收緊
【本報消息】政府收緊環保車標準,享有環保車稅務優惠的134款車型減少至88款。調稅皆突擊,以避免被人利用時間差圖利。昨日《特區公報》的批示則寫明“公佈翌日起生效”,有車商以為仍有空隙,故紛作“最後衝刺”循不同渠道吸客,更一度聲稱營業至凌晨零時,詎料大擺烏龍,細看批示內容,享有最後優惠者需在“公佈之日前”購買,即昨日已無機會“衝刺”。當局傍晚再發資訊,強調前日或之前已訂購環保車的人士,方可繼續享有稅務優惠。
尾班車早開徒勞
為優化推廣使用環保車輛政策的目標,進一步強化環保效益,及配合控制車輛政策,《特區公報》昨日刋登行政長官批示,收緊“新輕型汽車的環保排放標準”相關限值,以進一步收緊稅務優惠的範圍,達到更佳的環保效益。批示顯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不少人以為昨日為最後限期,趕搭“尾班車”,忽略了批示內規定公佈日前購買者才可獲優惠,即昨日購買今日將被剔除的車款,已無法享受優惠稅款。
調整環保車稅傳聞多時,近月車商已落力促銷。公佈批示後,部分行家紛紛透過短訊、社交網絡平台發佈“最後衝刺”、“延長營業”等訊息。有業界稱下午與有關部門開會,官員在會上解釋批示內容後,才知捉錯用神。
強化環保配控車
政府於一二年三月八日透過修改《機動車輛稅規章》,對符合環保排放標準的新機動車輛提供稅務優惠,以鼓勵有需要購車人士優先選購環保車輛。有關措施生效後,新登記的環保車輛數量由原來不足四成增加至約六成,反映措施對推廣使用環保車輛具一定成效。為優化推廣使用環保車輛政策的目標,進一步強化環保效益,以及配合控制車輛政策,政府跨部門小組開展相關檢討工作,經收集分析澳門環保車輛的相關數據、考慮汽車科技的發展、車輛燃料效率提升及本澳實際情況後,遂收緊“新輕型汽車的環保排放標準”。
134款減至88款
批示頒佈後,今日起本澳符合“新輕型汽車的環保排放標準”的相關規定的車型,將由現時的134款減少至88款,具體車型於四月九日在財政局網頁(www.dsf.gov.mo)公佈。凡符合相關環保排放標準的車輛,均可獲得稅率百分之五十的扣減,上限為六萬澳門元。
半月內辦足手續
如消費者在批示公佈之日前,即前日或之前已訂購符合原環保排放標準的車輛,可以繼續享有稅務優惠,但進口者須於批示生效後十五日內,即今年四月廿四日或之前,向交通事務局提交指定文件,包括:由進口者發出已接受消費者訂購車輛的證明文件認證繕本、由外地供應商發出已訂購車輛的證明文件、消費者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如為法人則附同其代表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法人設立的文件副本)、由消費者簽署於批示公佈之日前已向進口者訂購車輛的聲明書,及由進口者簽署於批示公佈之日前已接受消費者訂購車輛的聲明書。同時,有關車輛須於批示生效之日起計一百八十日內移轉予已訂購車輛的消費者,並須在繳納機動車輛稅時向財政局提交車輛的買賣合同認證繕本。
為讓車輛進口者了解批示的執行及需提交的文件內容,環境保護局及交通事務局昨向業界舉行講解會,以便其更好地向考慮購買環保車輛的消費者講解注意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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