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生好感 廁作陽台 社會嘩然
中學生涉性侵九歲學弟
【本報消息】北區一學校老師上周六在課餘足球活動期間,發現一對中學男生與小學男生在廁格內肉帛相見,揭發有人自願與中學男生肛交。校方透過“學校安全聯絡網”通知司警。司警調查證實涉案中學生利用未成年男童對其好感及信任,對男童性侵犯,曾兩次在課餘足球活動的前後時間,在廁格進行猥褻行為。
司警呼籲家長與子女多溝通,灌輸正確性觀念和價值觀,教育子女遇事的求助方法和加強自我保護意識。
學校安全網起作用
涉案中學生姓李,十九歲,就讀北區某學校,負責課餘足球活動班的助教。涉嫌對兒童之性侵犯,被移送檢察院偵辦。被侵犯的男童祇有九歲,是同校的小學生。
本月六日,司警關注少年組透過“學校安全聯絡網”揭發北區某中學校園內發生一宗對兒童之性侵犯案件。司警表示,本月六日下午,北區某中學的足球場進行學校課餘足球活動,期間老師發現助教及一名男學員離開足球場遲遲未回。老師四處尋找,終在男廁的廁格發現兩人全身赤裸,懷疑兩人進行不恰當行為,立即通知上司及學生家長。校方感事態嚴重,透過“學校安全聯絡網”通知司警。
廁格按摩接吻肛交
司警接報到場調查,拘捕涉案的李姓中學生。司警調查發現疑犯與受害人於二○一四學年透過學校課餘的足球活動認識,疑犯擔任足球興趣班的助教,在活動期間,疑犯多次向受害人示好,受害人對其有好感,接受對方的示好,雙方保持良好和信任的關係。在今年四月和五月,在課餘足球活動前後,疑犯先後兩次帶受害人到廁格,先要求受害人為其按摩,再撫摸受害人身體和接吻,最後疑犯對受害人進行了肛交。在事件揭發當日,兩人脫光衣物、準備進行肛交時,被老師發現。
侵害未成年負刑責
司警表示,根據本澳《刑法典》第一百六十六條“對兒童之性侵犯”有以下規定:與未滿十四歲少年進行猥褻行為,或對其作出該等行為,又或命令使其作出此行為,處最高八年徒刑;在未滿十四歲少年面前作出猥褻行為,處最高八年徒刑;若性侵犯過程中發生性交或肛交的行為,處最高十年徒刑。
司警呼籲,由於未成年人的身心發育尚未成熟,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士涉及上述違法行為,就算受害人在自願情況下進行,作案人亦須承擔刑事責任。
司警希望校方將有關訊息轉告家長,共同加強培養學生正確的性觀念,提醒子女須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同時籲請家長多與子女溝通、多關心及教導子女,以及告知其遇事要求助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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