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電召接載准收附加費
百部八年期特的啟動競投
《政府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將就不多於一百個特別的士准照進行公開競投,批給期限八年。交通事務局稱相關前期籌備工作基本完成,短期內會有競投標書向外公佈。新一批特別的士牌照須公司制營運、以電召接載客人,須加強無障礙的士方面的服務,並傾向由一家公司經營。
在營運問題上與政府談不攏的宏益電召公司去年退場後,本澳暫未有正式電召的士服務。當局表示,原有的一百個特別的士准照去年十一月六日失效後,致力開展特別的士執照公開競投的前期籌備工作;過程中,除總結特別的士過去在本澳的營運和發展外,亦參考了去年進行的《檢討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所收集到的意見,以完善特別的士的發牌制度,改善服務,為經營者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更好地回應社會對特別的士服務的需求。
交通事務局表示,目前已基本完成特別的士准照公開競投的籌備工作,短期內將向外公佈規範競投的標書內容。據悉,新一批特別的士准照須以電召接載客人,並須加強無障礙的士方面的服務,除根據的士收費錶收費外,競投者可提出收取附加費。
當局之前的研究指出,電召的士服務對於有特殊需求(例如病患、殘疾、年老、懷孕)或於特定時間出行的居民尤為重要,對普通的士的服務起着必不可少的補充作用。需要充分討論電召的士服務定位及要求,以及如何透過市場因素令電召的士能夠賺取合理的利潤而得以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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