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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澳電的:若被駁回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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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6-1-14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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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電的:若被駁回訴法院
指標價錯放文件未獲接納決上訴
澳電的:若被駁回訴法院
經營的士客運業務特別准照昨開標,有份參與投標的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標書不獲接納,該公司董事張志民表示,開標委員會以“價格標書錯放於文件,對其他競投者構成不公”作為不接納的理由不合理,指標書指引不清晰,存在“誤導”,將在十天內提出上訴,若遭駁回,會入稟法院。
指標書指引誤導
張志民表示,該標書並未違反任何條例,就被開標委員會以“對其他投標者構成不公”為由,拒絕繼續競標,這對投標者不公平。他稱所有投標者皆已入標,並且為公開開標,開標時已無法作任何修改,在客觀上不會構成任何不公平因素,雖然價格標書放在投標書中,先被投標委員會查閱,但因標書未有公開,故即使有不利因素亦是對該公司不利,並未對其他競投者造成不公。並認為標書指引存在誤導,文件袋內的“責任聲明書”等文件被命名為附件一至五放在標書中,若“價格標書”不是與該批文件放置一起,就不應命名為附件六,有誤導的成份。另外,標書指引亦指明不可以欠缺附件,並無註明不允許多附文件,僅因多附附件而不接納標書,不合理亦不公平。
冀公眾多個選擇
該公司會按有關規定十天內上訴,認為並未違反任何條例及任何標書規定,對上訴充滿信心,若遭駁回,會繼續上訴法院。指公司無論價格,服務及設施上都有優勢,現時軟、硬件都已準備好,只等正式批給就能正式投入運作,希望政府能給予機會繼續競投,亦讓公眾多一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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