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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三男涉吞金3,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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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6-6-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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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涉吞金3,300萬
本帖最後由 東方不敗 於 2016-6-1 10:03 編輯
涉案劉姓主腦被捕
警方檢獲懷疑涉案支票及現金
地產集團高息利誘存款 開空票24人中招
三男涉吞金3,300萬
司警揭發本澳某經營地產業務集團的股東和董事,涉非法用高息回報利誘他人,投資入集團“吸金”並開發空頭支票,行動中拘捕三名男子,至少廿四名“客仔”中招,損失合共三千三百萬港元。事主兩年前開始“投資”,起初定時收到支票利息,有些月息高達五萬,及後疑有人“爆煲”致事主陸續被“彈票”。司警指相關集團目前已無營運,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和中招。
三股東包括主腦
被捕三男子均為本澳居民,分別姓劉,三十二歲,涉案集團股東和董事,相信是案中關鍵人物及主腦。其餘兩人三十多歲,同為集團股東,分別姓葉和姓林。涉開發空頭支票罪,以及觸犯《金融體系法律制度》規定“未經許可接受存款罪”(可處兩年以下徒刑),被移交檢察院處理。
有人投資千六萬
案情透露,司警上月十日至前日先後接獲廿四名本澳男女報案,指本澳某經營地產業務的集團股東,以高息回報利誘投資入集團賺取利息,“投資愈多,利息愈高”。集團股東簽多張不同日期支票給事主兌換,雙方並會簽署“協議書”,惟後來“彈票”,懷疑受騙。司警接手調查,懷疑有人“非法吸金”及簽發空頭支票,二十四名事主均由朋友介紹,由二○一四年開始每人投資本金五十萬至一千六百萬港元不等,“利率”百分之一點五至百分之二點二回報,每月收取四千五百至五萬元不等利息。
初期收息後彈票
初期事主定期能到銀行兌換支票“收息”,惟至今年一月開始陸續因帳戶存款不足被“彈票”。有人懷疑“爆煲”頻施拖字訣,最終紙包不住火,陸續有人中招,廿四名事主報稱連本金共損失三千三百萬港元。
拒交代款項去向
司警經分析鎖定目標,上月十九和二十六日先後拘捕涉案葉某和林某,前日劉某到司警舉報另一宗案件時“自投羅網”。調查發現,涉案集團共簽發四十八張相關支票,其中三十八張由劉某簽出,每張支票金額四千五百元至一百五十萬元不等,總數達一千一百萬港元,他亦有權處理“投資”款項。劉某拒絕向警方交代集團運作及款項去向,以及簽發空頭支票情況。但葉、林供稱是劉提議吸納更多事主投資“資金”入集團。司警正進一步調查案件,追查有否更多人涉案以及相關資金流向。
無牌收存款違法
昨日出席司警發佈會的金融管理局銀行監察處副總監黃立峰表示,會與司警保持溝通,亦會向銀行了解相關情況,目前暫無收到銀行通知及提出協助。他指出,無金融牌照機構未獲許可接受存款屬違法,事主之後追討可能要從其他途徑,金管局會進一步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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