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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澳門新聞] 殺貓澳生庭外遭圍毆 [打印本頁]

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6-8-17 11:09     標題: 殺貓澳生庭外遭圍毆


陳姓澳生被人扯頭髮拍打

陳姓澳生由法警送入法庭

動保人士打人衝擊警員

動保人士與警員扭成一團
台開審認罪    追加保金禁出境

    殺貓澳生庭外遭圍毆

    台北地方法院昨開庭審訊台大澳門學生陳X揚勒殺街貓“大橘子”一案,陳在庭上承認犯罪,供稱“自己有心理問題,控制不了殺貓的衝動”。法官認為其有逃亡嫌疑,裁准交保釋金廿萬元新台幣,但限制出境。惟陳涉連環殺貓事件激發公憤,在其交保離開時遭大批群眾上前圍毆,並殃及多名警員。當局擬追究施暴者刑責。
    辯稱有心理障礙
    綜合台灣傳媒報道,陳去年底虐殺台北市街貓“大橘子”,遭台北地檢署以《動物保護法》起訴,案件昨日上午十一時在法院首度開庭,陳在庭上承認殺害“大橘子”,解釋因有心理上的毛病,才會控制不住殺貓的衝動,忍不住將貓殺害。
    法官表示,認為陳有逃亡嫌疑,故將保釋金由新台幣五萬元追加至廿萬元,並限制出境。
    被憤怒群眾打頭
    陳一錯再錯,連環殺貓行為,引起公憤。昨日下午,陳交完保釋金,大批警員保護其離開時,突遭十多名人士蜂擁而上痛毆,現場一片混亂,罵聲不斷,陳被抓頭髮、拍頭,表情痛苦。衝突混亂持續約五分鐘,陳才被推進台大派來的休旅車離開。
    以暴易暴堪反思
    衝突事件波及多名警員受傷,有一名男警被一輛警用機車排氣管燙傷一塊腿部皮肉;一名女警的腳掌被台大車輛輾過,紅腫一片,也有多名警員手部和臉部受傷。警方及法警已全程錄影衝突過程,據悉將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罪追究施暴者刑責。亦有學者對於有人高呼愛護動物生命,但又痛毆陳男,不尊重人類生命,提出反思。
    或面臨退學處分
    廿三歲的陳男是台大化工系大四學生,台灣大學主任秘書林達德表示,陳在“大橘子”案時已被記兩大過兩小過,只要再記一小過,就達到累積三大過退學標準,這次“斑斑”案,可能會讓其面對退學處分。校方預計今年底召開獎懲會委員,決定陳的處分。
    澳經文辦表關注
    在台灣的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主任梁潔芝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案件進入司法訴訟階段,不便評論。該辦高度關注事件,並與台灣大學的校方、台灣學生會以至本澳高教辦保持緊密聯繫。
    (中央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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