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澳門新聞]  無業男偷氣判緩刑(澳門日報報導) [打印本頁]

作者: simo    時間: 2016-9-28 07:12     標題:  無業男偷氣判緩刑(澳門日報報導)

【本報消息】台山無業男住戶涉自行安裝石油氣管道、膠管及減壓器,擅自接駁至美豐石油公司的供氣道,偷石油氣逾半年,涉款約四萬元。維修保養管道公司接獲疑漏石油氣投訴,方東窗事發。
    無業男昨被裁定盜竊罪成,判監一年,緩刑兩年,須向政府捐獻一萬元。法官責被告行為對公眾安全構成重大危險,對社會安寧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美豐石油公司總經理柯桃蘭表示,希望藉今次裁決,讓公眾意識到燃氣安全的重要性及專業性,接駁氣喉應找合資格的公司。
    漏氣維修始揭發
    被告曹浩聰,四十一歲。案情顯示,二○一三年八月,美豐石油公司停止向被告位於台山的單位供應石油氣,收回有關石油氣管道、減壓器及石油氣讀數錶。但曹其後擅自將裝好的石油氣管道接駁至美豐的供氣管道偷石油氣,直至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負責維修保養石油氣管道的公司接獲懷疑被告住所泄漏石油氣的投訴,派員檢查揭發事件,報警求助。
    胡亂安裝禍鄰居
    女法官盧映霞宣判時指出,美豐石油公司指被告擅自提取約值四萬元的石油氣,僅屬估算,由於未能確認具體損失金額,故不能構成加重盜竊罪,改判曹觸犯一項普通盜竊罪。被告亂安裝石油氣管的行為,可影響鄰居安全,因此選判徒刑。她特別提醒被告即使懂得安裝,也不要自行嘗試,要找合資格的技術人員接駁石油氣管道。
    專業師傅保安全
    美豐石油副總經理(商務)馬先生及副總經理(技術及工程)魏先生表示,近三年揭發了三、四宗偷石油氣事件。因○二年燃氣法規實施後,設有燃氣錶房,難以偷氣,但法規出台前,有讀數錶裝在住戶內,中央供應管道在大廈外牆接駁管道至廚房,故每個單位已預留管道接駁位置,當申請供氣時,便會裝設減壓器及石油氣讀數錶。偷氣個案擅自找師傅自行接駁管道至石油氣爐具,由於這些師傅沒有接受專業培訓,隨便用水喉管接駁,相當危險。
    冀勿擅自駁喉管
    由於所有燃氣喉管有厚度及強度要求、接駁配件有密封要求,與普通喉管不同。過去曾發現的個案中,用水喉管接駁供氣管道,並用“水喉牙”接駁,當時檢查已漏石油氣,而且接駁至石油氣爐,周邊十分骯髒,接駁的熱水爐更沒有外罩,存在安全隱患。昨日判決的個案,在自行安裝喉管後雖設減壓器,但因不是正規的安裝,沒有防漏氣的壓力測試。
    由於偷氣情況難發現,有的是定期做安全檢查時,因要檢查外牆喉管情況,進入戶內才發現有偷氣情況,也有因鄰居懷疑漏氣而要求公司檢查。希望公眾重視用氣安全,勿擅自接駁喉管。




歡迎光臨 小花俠論壇 (http://disanna.co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