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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澳門新聞] 何超明受審拒認罪 [打印本頁]

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6-12-10 09:29     標題: 何超明受審拒認罪


  何超明代表律師梁永本(右)及助手

  囚車押解何超明
到終院受審

  海關一三年破獲的兩宗沉香案,市值過億元。(資料圖片)

  何超明乘坐囚車抵達終審法院

  前檢察長何超明及前檢察長辦公室主任黎建恩(資料圖片)      
    爆挪560萬特專款    闢教室私用掠沉香
    何超明受審拒認罪
    【本報消息】本澳歷來被控以最多罪名的司法官前檢察長何超明,經過約九個月羈押,昨日到終審法院受審。九大罪、一千五百三十六項罪名圍繞何超明,爆出他取去五百六十萬“特別專項撥款”,聘請內地女性“友人”表面擔任檢察院職位等,法官昨先就他涉將獲多利十六樓“教員休息室”作私人用途及擅取被扣押的沉香木部分盤問,他堅拒認罪。檢察院提出民事索償七千六百多萬元。
    宣讀起訴書三小時
    由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終院法官宋敏莉、中級法院院長賴健雄組成的合議庭,昨日早上九時三十分開審何超明涉貪案。久未面對公眾的何超明,略現消瘦,開庭前向記者展示淡定笑容,法官到場後他雙手垂直站着,全神貫注凝望法官。岑浩輝將起訴書歸納九大類標的宣讀,何超明不時舉手示意要求將被起訴的工程判給部分逐項細讀,惟不果,岑官表示先按訴訟程序將標的讀出。最終岑浩輝與宋敏莉聯手用逾三小時才完成宣讀。
    辯稱幾十文點詐騙
    下午庭審,何超明神色較凝重,其代表律師梁永本先作庭前聲明,指本案案情複雜,行使辯護權相當困難,超過七萬頁內容至目前仍未能完全翻閱。他稱涉案工程超過二千項,是否高於市價應屬於民事,不構成刑事犯罪。政府大部分工程存在二、三判,涉案公司提供了九百多項服務,並非所指的“空殼公司”,有些金額甚至涉及七十、八十多元,“堂堂前檢察長會否為幾十元詐騙?”
    指撬門入室唔公正
    其後何超明選擇答辯,岑浩輝首先就他涉嫌將獲多利十六樓“教員休息室”作私人用途,以及擅取被扣押於刑事案的沉香木部分盤問。他堅決否認控罪,指“教員休息室”主要用於開會、接待客人,“見人開會都要有地方,唔通企喺街度咩?”一五年一月廿三日突遭現任檢察長撬門強入拍攝“休息室”物品,“無程序正義,邊有實體公正?”
    直視助檢火藥味濃
    何答問時表現激動,手部動作多多,尤其是回答助理檢察長陳子勁問題時,鮮有直視對方,火藥味濃。陳問及何聲稱門鎖被撬後有私人物品不翼而飛,需否報警,直指這是嚴肅的事,但相反會構成誣告?何說他不用盜竊字眼,東西不見可能有多種原因,舉報與否會和律師商量。
    虛構女友任職檢院
    案情指何自○六年至一四年未依法律程序取去合共五百六十萬“特別專項撥款”;虛構王顯娣負責檢察院內地部門的司法協助聯絡工作、中英文法律情報分析等機會工作,讓檢察長辦公室向她支付薪酬、津貼、福利等,合共四百二十多萬,另支付其長途電話費,讓王顯娣使用“奧迪”公務車辦私事,甚至載送王顯娣與何超明一起過關出境,前往王顯娣位於珠海華發新城居所。
    租別墅豪花500萬
    又指何超明用公帑租下獲多利大廈十六樓A座、B座、W座及X座闢作“教員休息室”,供私人用途,涉及金額七百四十多萬元;一三年將兩宗走私沉香木案的扣押物擅自取去,放在“教員休息室”、其時皇朝廣場七樓辦公室及主教山官邸內擺設。
    至少自二○○○年起,以“檢察院招待所”藉口作掩飾,用公帑租下竹灣豪園A1-76號別墅作其人用途,○六年至一四年涉及金額五百○八萬八千元。○五年何趁參加丹麥哥本哈根舉辦的國際檢察官年會,伙同其妻周小芙及姨甥歐遊,為檢察院造成二十二萬七千多元損失。
    開十空殼涉洗黑錢
    何涉創立犯罪集團,跟其兄長何超信、其妹夫李君本、黃國威、麥炎泰等人共同組成,專靠承接檢察院各項工程、服務及供應合同的判給,目的從中獲取不法利益。集團共開設了十家“空殼公司”,獨家承接檢察院工程有關合同後,再二判出去。何並用公帑為集團租用獲多利十六樓作為辦公地,八年租金合共三百三十多萬元。何亦涉嫌聯同其他共犯清洗黑錢,與太太作不實財產聲明及不如實申報所擁有財產。
    何案聆訊將於下周一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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