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司警依法認別身份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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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1-10-17 08:39
標題:
司警依法認別身份資料
司警依法認別身份資料
問:本人昨晚在賭場玩樂時,被司警人員懷疑從事犯罪活動而被邀請回司警局協助調查,請問他的要求合法嗎?
答:司警局是刑事警察機關,有責任根據法律的規定預防及調查犯罪。根據《刑事訴訟法典》的規定,司警局有權在不法分子經常聚集的公衆場所(如賭場、卡拉OK、遊戲機中心等),認別在場人士的身份。
假若有理由懷疑某人從事犯罪活動時,可以要求他到司警局進行身份資料認別程序,包括對其進行拍照記錄、套取指紋或相類似性質的證明工作。
(司法警察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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