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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澳門新聞] 三萬博彩僱員工餘禁入賭場 [打印本頁]

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8-6-16 21:31     標題: 三萬博彩僱員工餘禁入賭場


政府建議,博彩前線人員工餘時間禁入賭場。

梁慶庭(左)與陳達夫
“賭場禁足令”修訂案將交立會審議

    三萬博彩僱員工餘禁入賭場

    【本報消息】經去年諮詢後,政府已完成俗稱“賭場禁足令”的《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修訂案,將交立法會審議。法案建議博彩從業員工餘時不得進入娛樂場,估計涉三萬人,違者最高罰款一萬元。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介紹修訂案時提到,博彩從業員是澳門勞動人口的一個重要部分,他們每日與博彩活動緊密接觸,職業特殊性增加了其受到負面影響的風險,近年社會各界均建議禁止有關人士進行博彩活動。政府去年就此進行了公開諮詢,約七成意見贊成修法。

    倘獲通過一年適應

    現行的《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禁止未滿二十一歲人士、公務員、明顯精神失常者進入娛樂場。至於博彩從業員,現僅規定他們不得於其僱主所經營的娛樂場進行幸運博彩。

    修訂案建議將上述禁止範圍擴大,在娛樂場內提供工作的承批公司及獲轉批給人的工作人員(尤其是在博彩桌、博彩機、出納櫃台、公關領域、餐飲領域、清潔領域、娛樂場保安領域擔任職務以及負責娛樂場監察的人員),在工餘時間不得進入娛樂場,但春節首三日及基於學習和參與社團活動而具正當理由進入娛樂場的情況除外。此新規於法律公佈後一年方生效,以便社會消化。

    違法最高罰款一萬

    博監局長陳達夫表示,考慮到娛樂場前線人員的平均工資約兩萬元,建議違反“禁足令”者罰款為一千至一萬元,因應初犯、屢犯等不同情節考慮,當中沒設職業喪失處罰,當局不會干預博企的內部管理自主性。由於“禁足令”有先例,不認為新規違反基本法律。

    保安清潔同被禁足

    至於所述人數,陳達夫指,本澳現有超過五萬人從事博彩業,估計約有三萬名前線人員屬上述禁足範圍。在諮詢過程中,有團體提出娛樂場的保安、監控、場內餐飲及清潔人員均有可能是遭受賭博失調影響的高危人士,故政府接納意見,將他們亦列入禁足範圍。日後會於博監局網頁公佈禁足的職位名單,以便博彩業從業員工知悉自身是否受限。博監局將以舉報、娛樂場通知等方式監管,亦會成立舉報熱線,長遠會考慮科技化的監管措施。今年將有二十六名新督察入職,八月開始培訓,期望新血可紓緩現時的監管壓力。

    法案並設立保全性扣押籌碼或其他博彩收益的措施,以確保違反“禁足令”者的相關投注金額和所贏取的彩金或其他收益,能有效歸特區所有。

    未夠秤入場即票控

    另外,修訂案亦建議對違法進入娛樂場的未滿廿一歲人士,設立更便捷的處罰程序,訂定即時票控及自願繳付罰款機制。陳達夫表示,現時大部分違反者均為內地居民,根據現存制度,他們要先回內地接收博監局通知,再提出申駁。若以便捷程序處理且有關人士不申駁,在離澳前便可繳付罰金。博監局會後補充資料指,去年共有一百六十五宗立案涉未滿廿一歲人士進入娛樂場,今年一至三月則有廿二宗。

    法案同時建議將有關指引升級,若經勸喻仍於賭檯使用電話或其他通訊設備,會被罰款一千至一萬元,以避免“賭檯底”等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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