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典》中,大多數罪行都屬於公罪,如殺人、嚴重傷人、縱火、禁錮、綁架、搶劫、偽造文件、假造貨幣等,而且其中有些犯罪,法律規定只要在預備的階段已經是犯法,故市民在獲悉關於違法的事情時,就應立即向司法機關或警方舉報。
(司法警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