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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旅客吸煙拒罰難再入境 [打印本頁]

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1-12-31 09:07     標題: 旅客吸煙拒罰難再入境


遊客在澳違例吸煙拒繳罰,將影響下次入境。 (資料圖片)

《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今午夜生效
    旅客吸煙拒罰難再入境
    十五天內繳罰五折    場所管理人違例罰十萬
    【本報消息】新控煙法今日子夜生效,到時本澳絕大部分室內工作和公共場所、全部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某些重要的室外公共場所等將實施全面禁煙,目的減少居民暴露在二手煙環境中危害健康。
    新控煙法擴大禁止吸煙的範圍;加強管制煙草製品的標籤及包裝;明確禁止煙草的廣告、促銷及贊助;加強煙草銷售管制;進一步規範煙草製品的成份;訂定與煙草依賴及戒煙相關的措施;以及增加監察及處罰權限之機關。
    其中,室內及室外範圍禁止吸煙的場所包括醫院、診所、衛生中心、醫務所、救護站、化驗所、藥房、幼兒院、托兒所及其他幼兒護理場所、兒童及青年院舍、休閒活動中心、度假屋、度假營及其他同類場所、小學、中學、油站及油倉、大專院校及職業培訓中心(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區域除外)、體育設施。
    禁止吸煙的地點包括公園、花園、綠化區及泳灘(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區域除外)、公共泳池、客運車輛候車亭及總站、升降機、扶手電梯、行人天橋及行人隧道、巴士、渡輪、噴射船、三輪車、纜車、輕軌車輛及的士等。設有吸煙區的六個公園為紀念孫中山巿政公園、黑沙環公園、白鴿巢公園、藝園、祐漢街巿公園,以及黑沙環三角花園。
    室內範圍禁止吸煙包括工作地點、立法會、司法機關、政府機構、飯堂、食堂、老人院舍、殘疾人士院舍、日間中心、社區中心、庇護工場、康復中心及戒毒戒酒收容單位、酒店(住宿單位或房間除外)、餐廳、飲食場所、飲料場所、卡拉OK、銀行機構(包括自動櫃員機的室內場所)、百貨公司、商場、超市、街市、商店、碼頭、機場(禁區內的吸煙區除外)、鐵路設施、電影院、劇院、表演室及場所、博物館、藏品陳列館、文化中心、檔案室、圖書館、會議室、閱覽室、展覽室、健身院、健美院、理髮店、美容院、遊戲機中心、桌球室、保齡球場、網吧、設有上蓋的停車場及其他供集體使用的室內場所。
    違法吸煙者會被罰款四百至六百澳門元,抗拒執法將構成違令罪。相關者可在三十日內前往衛生中心、山頂醫院、控煙辦、中國銀行分行或網上繳款。旅客若拒絕繳交款項,將影響下次入境;本澳居民拒絕繳款,則會被財政局強制徵收。違法者十五日內繳交罰款,則罰金減半。
    此外,禁煙場所管理人有責任移除所有煙灰缸;要求違法吸煙者停止吸煙並將煙弄熄;在場所當眼處張貼禁煙標誌。未有在當眼處張貼禁煙標誌者,將被罰款一萬至十萬澳門元。
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1-12-31 09:11

我刁.點解禁止吸煙的地點冇賭場.即係話賭場可以吸煙.
作者: 星河    時間: 2011-12-31 09:43

駛乜禁煙.唔比賣煙咪得囉
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2-1-7 01:08

駛乜禁煙.唔比賣煙咪得囉
星河 發表於 2011-12-31 09:43

果然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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