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雞蛋仔伯伯 原是綜援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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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鴨鴨=)
時間:
2011-4-16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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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蛋仔伯伯 原是綜援漢
(星島)2011年4月16日 星期六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雞蛋仔伯伯」吳旭輝揚言拒領綜援 ,自食其力養活一家五口,獲得全城尊重及同情,但接近吳伯人士向本報透露,吳伯疑為增加家庭收入,已領取綜援多年。近日突然低調的他,昨出乎意料承認阻街、無牌販賣和無牌烹煮三項控罪,被判罰款七百八十元,然後匆匆離開法庭,表現耐人尋味。
記者:連家欣 陶法德
七十四歲的「雞蛋仔伯伯」吳旭輝,本月十日早上在天后被食環署 人員拘捕,揭發他十日內被三度票控,連日惹來社會熱烈迴響,逾五萬網民更在網上力撐他,而其家境狀況,亦迅被「關注」。
曾稱拒領綜援 自力更生
吳伯日前向外聲稱他是海豐人,二十多年前在內地娶妻,育有一子兩女,年齡由十五至十八歲,仍在求學,妻兒現居於內地,全靠吳伯賣雞蛋仔養活一家五口。他亦曾公開透露拒領綜援,堅持要自力更生,但每月平均只賺得約六千元,其中四千元也帶回家鄉養家,生活艱苦。不過,本報獲悉,吳伯多年來有向社署 申領綜援金,他在街頭售賣雞蛋仔,疑為增加家庭收入。社署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有關吳的報道仍正跟進調查,暫不作進一步評論。食環署發言人則對吳伯是否有申領綜援不予置評,只稱他是否領取綜援人士,不影響食環署的工作。
十多名市民法院外聲援
對於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 曾稱,可否協助吳伯找一合適地點繼續賣雞蛋仔,食環署發言人稱會考慮不同方案,並嘗試聯絡吳了解其意願。
昨晨約九時,連日「失蹤」的吳伯,穿上白色汗衣和格仔短褲「街坊裝」,在社工陪同下抵達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十多名市民亦有到法庭聲援。
庭上透露,吳伯有三十八次阻街、三十七次無牌販賣和無牌烹煮食物紀錄,當主控官讀出首兩項包括阻街和無牌販賣雞蛋仔的控罪,他都爽快認罪。
爽快認三罪 官判罰款
不過,當主控官讀出第三控罪,指他無根據並按照授權經營熟食牌照而烹煮雞蛋仔、麵粉和蛋漿時,吳伯即以不純正的廣東話稱:「我當時未開檔,未開始賣!」暫委特委裁判官馮寶儀聞言後說:「你認唔認罪自己決定,有做就認,無做就唔好認。」他聽後便決定認罪。
裁判官判他阻街罰款二百二十元、無牌擺賣及無牌煮食各罰款二百八十元,合共罰款七百八十元,並充公所有證物包括擺擋用的木頭車。吳伯指無錢繳交罰款,要求一個月內交還,獲裁判官接納。
吳伯認罪後即和社工離開法庭,一直無回應記者所有提問,但仍被十多名記者包圍追訪,情況混亂,吳伯舉步為艱,一度站在馬路中央不知所措,須警員維持交通,他在馬路跟記者「對峙」十多分鐘後,始成功截乘的士離去。
案件編號:ESHW40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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