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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艾未未投影解放軍警察總部 駐港部隊:保留追究權 [打印本頁]

作者: 小鴨鴨=)    時間: 2011-4-29 19:21     標題: 艾未未投影解放軍警察總部 駐港部隊:保留追究權

(明報)2011年4月29日 星期五 05:05

【明報專訊】繼內地維權藝術家艾未未頭像塗鴉在港多處出現,25歲的阿銘近日單人匹馬,將艾未未頭像投射在港九多處地點,包括敏感機關如灣仔警察總部外牆、駐港解放軍    總部圍牆。由於投射與拍攝在一兩秒內完成,若非傳媒查詢,「被投影」的單位全部懵然不知,解放軍駐港部隊表明保留追究權力。

警方:不涉刑事

警方初步回覆指出,有關投影事件在一般情况下不涉刑事成分,個別事件如涉違反其他法例,警方會跟進了解。

近日社交網站facebook流傳一系列艾未未光影頭像投射在港九不同地點的黑白相片,既有電車路、巴士車廂、港鐵月台、行人天橋、大廈外牆,亦有香港文化博物館    內外,甚至是較敏感的警車車身、灣仔警察總部外牆及駐港解放軍總部的圍牆,全都清晰見到一個偌大的艾未未頭像及「誰怕艾未未」的英語反問句。

青年﹕沒膽塗鴉 投射表達意見

上傳圖片的阿銘本身有修讀攝影課程,他接受訪問時說,一直有留意艾未未的事態發展,若不出來表達會感到內疚,但塗鴉屬犯法,自己沒膽去做,故想到用這種投射方法去表達意見。

他說,要投射出一個清晰艾未未頭像不難,技術靈感來自黑房放大機,只是將光源換成閃光燈便可,若不計閃光燈及鏡頭,成本只是利用卡紙砌出類似相機的物件,並預先對焦,當投射光影的同時亦可拍照,故只需一兩秒便完成,相信不構成滋擾,「若有滋擾,已當場拉我啦」。他直言行動前無想太多後果,亦無想到是次幾張屬測試性質的相片能引起迴響。

他說,投射圖像無局限,願意將技術跟其他年輕人分享,「塗鴉後,圖像亦會消失,流傳的只是相片,故日後可因應不同社會議題,將相應的圖像投射到不同地方,引起社會討論」。

牛棚藝術村創辦人之一、本地視覺藝術家蔡仞姿表示,以投影表現藝術想法是很好的手法,又不會塗污地方。有網民留言大讚他此舉聰明及有創意,令人想起蝙蝠俠場景。

有份「被投影」的解放軍駐港部隊回覆說,駐軍軍事設施及圍牆屬軍事禁區,未經許可,不得將圖像、影像噴塗或投射到駐軍軍營外牆,違者屬違反香港法律,會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

康文署    發言人表示,無收到參觀者投訴,但若任何人在轄下博物館違反香港法例132章博物館規例,該署會採取行動。據規例,博物館可禁止公眾拍攝影片、使用閃光燈或其他照明器具。

港鐵發言人說,在站內投射影像可能會阻塞通道及引來人群聚集,對其他乘客構成不便,車站職員若發現乘客的行為滋擾會跟進,必要時會勸喻或發警告。

明報記者 張岳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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