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管網上暴力 還資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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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1-5-29 09:06
標題:
管網上暴力 還資訊自由
又一宗校園欺凌事件成為社交網站的熱話,女中學生疑在校園內被拳毆,眼角爆裂,血濺衣衫,有同學竟在社交網站上表態“叫好”,甚至指責受害人“抵死”,加深對被毆者的傷害。事件又再暴露本澳社會對網上行為缺乏規管。究竟網上言論要不要規管,如何規管這個開放平台所發放的資訊,再次引起社會關注。
互聯網的崛起和應用,為資訊帶來革命性的改變,互聯網迅速普及,居民可以透過這條訊息高速公路,盡情在網上“衝浪”,隨意接收世界各地使用者提供的資訊,與全球各地的使用者實時溝通,交換訊息。互聯網的廣泛使用,拉近了人與人的距離,穿越時空的阻隔,高速、實時、無阻隔地互連互動。
隨着社會變化,尤其以分享短片、相片或資訊為主的社交網站日益普及,這種訊息使用上的方便,加速了人際之間的訊息交流,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享受也有了前所未有的擴展。然而,網絡虛擬空間僅靠用戶自律或由相關公司過濾,仍不足夠,由互聯網引發的問題亦越來越多。
値得關注的是網絡上誹謗言論充斥,無中生有,惡意中傷,不少已脫離理性討論,全屬個人洩憤和謾駡,或是別有用心的煽動性言論,甚至將涉及他人私隱巨細無遺上載至聊天室。至於涉及靑少年的網上行為,有些但求過癮,不顧後果,甚至假資訊自由之名,衍生“網上暴力”,肆意傷害踐踏。特區至今規管網絡的法律不完善,令網上“冇王管”,訊息眞假難分。報紙、電台及電視的資訊受《出版法》、《廣播法》及其他相關法律嚴格規管,故“出街”訊息經過專業人士嚴謹查證,層層把關,否則容易惹上官非。雖有網民視網上討論區為重要訊息平台,可惜網上言論的隨意性極大,又欠缺監管,導致訊息不盡不實,無公信力可言。
有人以“言論自由”作幌子,掩蓋網上的不規則和混亂,對任何要求規管的正義聲音“亂扣帽子”。事實剛好相反,眞正的言論自由應是言而有責,不是隱藏身份無根無據的謾駡,或發放假消息蠱惑人心。最大問題是政府放任不管,令不少靑少年和網民對網上一些行為誤以為“合法”。靑少年上網“人駡我駡”,視言論為兒戲,卻不知已侵犯他人私隱或構成犯罪。當局和敎育界應以敎育為主,讓現今靑年人明白,法治社會裡每個人都受法律約束,做人做事要守法負責。
互聯網無遠弗屆,在拉近人與人關係的同時,讓每個使用者均可成為訊息的發佈者,大大增加言論的自由空間,亦無可避免出現過份和過度的問題,訊息亦眞亦假。言論自由與誹謗、造假和散播謠言,界限模糊。網絡犯罪是世界性問題,不能期望一時三刻或訂一個新法律就能解決。但公衆冀望當局能訂定規管網絡的指引,監管互聯絡上的公開資訊,塡補部分法律漏洞、逐步完善,讓網絡更好發揮資訊自由平台的作用,眞正造福人類。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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