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林鄭企硬拆僭建 向新界鄉民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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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wl2007
時間:
2011-6-23 20:09
標題:
林鄭企硬拆僭建 向新界鄉民宣戰
當局昨日公布解決新界村屋僭建物的管制方案,將樓高四層或以上的村屋、覆蓋面積多於主體建築物有蓋面積百分之五十的天台圍封搭建物列為違例情況嚴重,和具較高潛在風險的僭建物,將積極取締,另設登記制度,供不屬即時取締類別的僭建物擁有人先行登記,暫緩向該類僭建物採取執法行動。當局的強硬措施勢影響數以萬計新界村民,鄉議局明言不排除就舊屋地高度一事申請司法覆核,並會在下周二立法會討論事件時,號召二、三千名新界村民包圍立會。有立法會議員則斥有關方案是「半特赦」及向鄉議局「跪低」。
政府消息人士強調,有關方案是考慮各方面情況制訂,發展局無意一下子清拆僭建的村屋,免村民無家可歸。不過,鄉議局前日宣布在下周二派出逾千名村代表到立法會抗議和遞交請願信,以示對保鄉衞族的決心,言猶在耳,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即態度強硬地拋出新方案,重申不認同集體官批地契上的村屋沒有高度限制,執法部門會積極取締該等村屋。對於鄉議局或個別鄉民擬透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該局強調會依法辦事,並按正常程序處理。
設登記制度供業主「自首」
林鄭月娥又建議,將新建和現有僭建物作分類規管,有即時危險、正在施工及新建的僭建物都會被即時取締,仍在裝修或地盤清理階段的工程亦在範圍之內;至於違例情況較輕及潛在風險較低的僭建物,該局會透過僭建物登記計劃,讓業主自行登記,日後當局會制訂執行時間表,按階段預先向有關村屋居民和業主公布。
參與登記計劃的業主須就該等僭建物提交資料給屋宇署,包括僭建物的照片、描述、大小和建成日期。此外,業主亦要委託合資格人士進行定期檢查,證明該等僭建物的結構安全,屋宇署會抽檢該等僭建物,當局亦容許業主保留小型的環保適意設施。發展局又重申,不會考慮特赦,亦不會以收費代替執法,因既不公平亦不合理,更不符法治精神。政府消息人士強調,政策純粹為村屋僭建定下執法標準,政府無意一下子清拆所有村屋僭建物,確保不會令村民無家可歸。
死撐市區新界同一尺度
林鄭月娥宣稱,登記制度並非半特赦,而是按緩急先後,讓屋宇署掌握情況,又強調取締市區僭建物亦分緩急先後,同樣是先處理有即時危險的僭建物,政府處理市區和新界的僭建物是以「同一把尺執法」。她又否認處理新界僭建問題時太過強硬或倉卒。一直關注新界僭建問題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則認為,市區的僭建物並無所謂的登記制度,政府不應暫緩執法和為新界另設一套制度:「呢個做法等同半特赦,局長做法咪等同向鄉議局跪低?」
林鄭月娥昨公布拆除新界村屋僭建物方案。
鄉議局主席劉皇發未回應事件。
發展局新公布的方案,優先取締樓高四層或以上村屋的僭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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