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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濠天地保安部早前規定職員每日須在上班前半小時到公司準備,職員認為公司應支付相應加班費,但新濠天地則認為保安人員每日有三個半小時休息時間,足以補償提前到公司作準備的半小時。不過職員表示,該三段休息時間期間須隨時候命工作,並不可離開公司範圍。

雖然我唔係勞資各方,但就覺好有問題,用呢d論點嚟追講唔通喎,第一唔知準備意思係唔係即時入更(但相信叫你返十點唔會十點先見人吓),第二話明休息時間,唔係放工喎,當然唔可以離開工作範圍啦,咁大間酒店相信會有休息室提供掛,係度放"碧"唔可以離開都好正常啫,有事可以除時到,唔通休息時間放你返屋企"碧"完再返嚟,我真係百思不得其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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