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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劉案辯方質疑廉署 網上攞料欠實質內容
香港商人劉鑾雄及南華足球隊班主羅傑承,涉嫌賄賂運輸工務司前司長歐文龍案,昨日在初級法院繼續審理。廉署首席調查員麥志鴻繼續作供,但遭辯方律師質疑,僅在網上取得證供,證供更無實質內容,並無引用證人口供或文件作證。




廉署首席調查員麥志鴻再上庭作供,反駁辯方律師種種質疑。(莫福文攝)
  
Waterlaue老闆Luc Vriens的辯方律師,昨在庭上多次問廉署證人麥志鴻,有關路環污水廠後加工程、興建跨境工業區污水站工程與Waterlaue老闆Luc Vriens的關係,並質疑麥的證供沒有實質內容,並無引用證人口供或文件。

麥志鴻則根據辯方律師的多次提問,重複組織證供,並在法官協助下回答,並指從前建設辦副主任、現任保安事務局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潘寶玲口供中得知,Waterleau在2006年,是一間沒有承接過任何工程的公司,而其他路環污水廠後加工程、興建跨境工業區污水站工程投標的公司都具有實力。

麥又指出,從證人口供顯示,歐文龍曾親身向潘寶玲提供資訊及建議,經廉署調查後更發現,歐文龍有修改過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書的評分,並將原本不乎合中標的報告再作修改及評分。

代表中建工程項目總經理陳應倫的律師,在庭上表示,廉政公署對中建公司結構和當事人職位存有疑問,因麥在庭上稱,資料大多在網絡取得,只有少部是中建公司提供。麥則回應指,網站是該公司官網,廉署曾召陳應倫來澳調查,但由於當事人未能來澳,只可從中建和許建平提供資料。

另外,辯方律師針對聯營公司合約的合法性表示,因所有合約都是一級一級上呈,加上最後簽署是當時的行政長官,故所有程序都合乎規定,廉署未有證據對聯營公司提出指控,加上歐文龍「友好手冊」沒有當事人名字,廉署指歐文龍和Luc Vriens會面時,陳應倫在場,也根本不成立。羅傑承昨日有到庭應訊,劉鑾雄女友呂麗君則未有出庭,庭訊明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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