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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警務人員被控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致造成身體受傷罪成,各被判監禁2年;曾健超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對判決感到「鬆一口氣」,但仍未釋懷,因往後仍有很多法律程序需要處理;他又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至今仍未道歉感到失望,認為對方並非欠自己一個道歉,而是應向社會道歉。
曾健超又形容,遲來的公義其實是不公義,相信若今次案件在兩年前已經進行,於佔領行動後期或旺角騷亂時,未必會有警方濫用暴力情況,他期望當局盡快檢討監察警方的機制,避免再有同類事情發生。
至於7警案有輿論認為刑期太重,本身是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在電台表示,7名警員本身的行為是錯誤,但認同判刑過重,她指警員執法時應該受到尊重,但佔中期間警員長時間被人辱罵和挑釁,失去尊嚴,認為他們是在受刺激的情況下才犯錯,應該輕判,甚至考慮要求特首根據《基本法》特赦7名警員。
同場的民陣召集人區諾軒則反駁,指警員在學堂受訓時,已知道無論面對任何挑釁都應該堅守警察的專業守則。他認為,法庭的判刑公允,法官判刑時已考慮7名警員過往對社會的貢獻,由2年半的量刑起點,減至判監2年,他又批評有關特赦7警的說法是不尊重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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