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26491
- 帖子
- 5158
- 主題
- 2204
- 精華
- 0
- 積分
- 9446
- 金錢
- 139127
- 閱讀權限
- 100
- 在線時間
- 189 小時
- 註冊時間
- 2012-10-11
- 最後登錄
- 2014-9-6
|
| |
家暴法最快年內提案
小嘈交打鬧列公罪值得商榷
“家暴法”在一片爭議聲中至今未完成立法,行政長官候選人崔世安承諾爭取今年內、最遲明年初向立法會提交法案。認同不應該“一刀切”全列作公罪,嚴重的當然列公罪,但“嘈下交”、“小小肢體動作”的輕微部分則值得商榷。
有與會者認為,對嚴重的家暴行為列為公罪,社會普遍認同。但對於一些輕微的家庭糾紛,建議政府應審慎考慮社會各界意見。同時希望當局盡快完成有關法案,保障婦女權益。
飲杯茶隔開下
崔世安承諾爭取今年內、最遲明年初向立法會提交法案。他提到,“家暴法”最初階段時,非常堅定全列作公罪,即“拉人告你”。但後來經社會討論後,又認為本澳和諧社會是否小小衝突就列作公罪?“嘈下交啫,冷靜後大家可能就下咗啖氣。”他聽到不少意見認為政府應設中間地方,如輔導中心讓大家消消氣、靜一靜。“我同紀律部隊傾過,嘈交時第一個鐘好火爆,但或請飲杯茶,分開食個飯,隔開一晚半晚,消消氣,就唔會咁激烈。”
全公罪難復合
崔世安認為大部分家暴應列作公罪,但輕微“嘈下交”、“小小肢體動作”的部分則值得商榷。因若全列作公罪,就有壓迫力量,好難再復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