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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政府擬放蛇捉違規的


四重點出招    的士政策下周諮詢盡快立法

    政府擬放蛇捉違規的

    【本報消息】拒載、揀客、濫收車資等問題愈演愈烈,政府正式將的士服務“升呢”到重大公共利益層面,承認的士歪風正盛,決心計劃從四方面出招,立法嚴打“害群之的”,包括引入爭議甚大的“放蛇”制度。政府下周將就全面性的士法政策及法律制度公開諮詢,並優先處理,盡快立法。議員對“放蛇”打擊違規的士持不同意見,政府則態度開放。針對發牌制度,政府及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都認同,的士應回歸公共交通工具的本質,不應為投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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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循發牌監管檢討

    近年一提的士,居民即怨聲四起,當局已着手修訂的士規章。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日上午十時半,邀請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交通局長汪雲等政府代表開會,跟進的士服務監管問題。劉司會後向傳媒表示,為配合未來發展,政府將循發牌制度、加強監管害群之馬兩大方向,全面檢討的士政策,冀以法律形式,從源頭去解決“打的難”及的士歪風。的士政策及法律制度下周公開諮詢,希望社會多提意見。政府已將此工作放到立法最優先位置,爭取盡快草擬法案交立法會審議。

    視像監察施重罰

    的士法律制度公開諮詢四大重點內容包括,一、加強治安警的監督權限,透過警方介入加強打擊效率,交通局則負責行政違法處理;二、引入視像監察設備去監察車廂情況,影像旨在輔助調查違法行為,僅當發現違法行為或遇乘客投訴時才用;三、引入“放蛇”制度,由警員以乘客身份搭的士“放蛇”,當司機違法時,警員可檢控;四、加重的士司機違法罰則,罰金為二千至五千元,亦有意見提升至三萬元,另如三年內三次違規則會釘牌,一至五年後才可再次考試發牌。

    立法表打擊決心

    政府指出,按現行《的士規章》,拒載或濫收車資罰款只一千元,金額自九九年以來從未修訂,缺乏阻嚇力。社會早有呼聲叫政府“放蛇”,不過政府及法律界一直有反對意見,認為“放蛇”只針對嚴重罪行,如有組織犯罪、販毒及貪污,的士違規只屬行政違法層面,不應以有引人犯罪之嫌的“放蛇”應對。一般估計,諮詢的最大爭議點亦是“放蛇”,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各成員對此有不同意見。劉司稱政府持開放態度,強調“立法”說明政府以最大的決心去打擊的士歪風。他相信,不同持份者會有不同意見,尤其的士業界,希望透過立法尋求最大共識後,彼此都遵守。

    加強執法糾歪風

    汪雲補充,除整體法律適用性外,政府會從居民訴求、城市形象等重大公共利益角度去考慮的士問題。澳門定位為世界旅遊休閒城市,除輕軌建設、巴士及步行系統優化外,的士必不可少,更是澳門的名片,但現時的士違規情況實已影響到居民、旅客出行,打擊澳門公交及整體城市形象。的士既是重大民生問題,也影響澳門日後的可持續發展,是重大公共利益事件。雖然交通局及警方已加強打擊違規的士,但必須加大整體執法力度、處罰強度,以及加強司機培養才能整體改善。政府決心改善整體的士服務,希望引入“放蛇”和視像監察系統等較嚴厲手段加強打擊,政府會向法律界解釋清楚,亦相信視像監察可保障司機及乘客,“我哋相信只係一小部分害群之馬,但必須盡快糾正。如果唔係,一但擴展,對整體的士服務會有好大影響。”

    修章立法同進行

    汪雲解釋,正着手修訂的《的士規章》僅屬行政法規,“放蛇”、發牌和電子監察設備等無法透過行政法規落實,必須採法律規範。修章及立法將合併並同時進行,新法未出台前,現行《的士規章》繼續生效。日後除整體法律制度外,還會有輔助性的行政法規加以配合。

    汪雲又透露,現時未發現黃的有違規情況,如有純電召的士接街客等,政府一直監督黃的整體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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