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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撞車報警莫遲疑不顧而去屬刑事

交通問題一籮籮,當局管不了那麼多,民間自行監察,把交通亂象圖片上載社交網絡。其中,網民對涉及撞車不顧而去的圖片,迴響極大。法例規定,撞車不顧而去涉及責任逃避,屬刑事罪行,若撞傷人置之不理,更甚者令傷者失救死亡,後果將更嚴重。當肇事司機被警方查獲拘捕,會被落案控以遺棄罪,或更嚴重的過失殺人罪等,一旦罪名成立,隨時監都有得坐。

    司機切勿以身試法,駕車時若不慎撞及人或物,引致他人傷亡或財物損毀,都要自覺承擔責任。更何況奉公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同時,若有居民看見撞車不顧而去事故,應主動致電警方舉報,將肇事司機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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