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下月司法覆核 政府勝算低 做定應變10萬外傭隨時做香港人

高等法院原訟庭下月審理三宗外傭爭取居留權的案件。港府已着手研究事件可能引發的危機,行政會議日前更曾討論案件,初步評估政府敗訴的風險不低。一旦敗訴,在港住滿七年的逾10萬外傭將可能成為永久居民,對醫療、福利及房屋等造成衝擊。消息人士估計,外傭享居留權對政府資源的負擔,可能較內地父母來港產子的影響更大,最終或只能透過人大釋法或修改《基本法》,化解危機。

三宗個案的申請人都是菲律賓籍,最長在港工作及居住近30年。彭思帝理律師行早前代他們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入境條例》限制外傭即使居港滿七年也不能取得永久居留權的規定。代表律師之一的梁振家表示,《基本法》第24條列明,外籍人士成為香港永久居民有三大條件,包括合法入境香港、在港居住連續七年以上及視香港為永久居住地,三個個案都符合上述條件。

入境條例違基本法

據了解,行政會議前日曾討論菲傭爭居權司法覆核的「危機」,政府內部認為未有十足勝算,且敗訴風險不低,因《基本法》已作出相關規定,之前不少外國人因此取得永久居民身份,不能排除法庭以《入境條例》有關條文違反《基本法》判政府敗訴的可能性。政府初步估計,現在港居留滿七年以上的外傭達10多萬人,一旦港府敗訴,他們可申請成為永久居民,對香港社會造成嚴重衝擊。政府消息人士估計,不論高院判何方敗訴,另一方定會上訴至終審法院,這個炸彈未必短期爆炸,但政府「唔可以乜都唔做等佢爆」,政府內部已研究不同應變方案,萬一敗訴可即時應對。

或會尋求人大釋法

另一政府消息人士稱,本港目前約有近30萬名外傭,港府一旦敗訴,一些已離港的外傭也可能返港申請居留權。取得居權後他們可申請房屋、綜援等福利,子女、配偶也能申請來港。社福、房屋、醫療、教育等社會資源都要重新規劃。消息人士估計,外傭享居權對政府資源造成的負擔,或較內地人來港產子的影響更大,「內地父母有啲本身係好有錢,但做得外傭,就肯定唔係財政充裕嘅一群」。若終審法院裁定外傭居港滿七年有居權,當局能否以行政措施作限制,如規定外傭住滿六年要暫時離港?消息人士認為可行性不大,因外傭簽證是兩年期,「如果到咗第六年,你只係因為考慮到居權問題而唔續批,係咪一個合理理由呢?咁做實再會面臨司法挑戰」。較可行的辦法是透過人大釋法或修改《基本法》解決。

僱主認為不涉歧視

關注外傭權益的職工盟組織幹事葉沛渝表示,《入境條例》針對外傭,對其他海外僱員沒有限制,屬歧視。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稱,曾與政府討論案件,他個人認為外傭贏面不高,「佢哋申請嚟香港時,都知唔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根本唔涉及歧視」。

菲傭爭居權案政府應變措施
•研究一旦敗訴是否調整外傭政策,如限制她們留港不得超過六年
•評估有多少外傭會申請居留權
•評估對房屋、醫療、福利等社會資源有多大壓力
•評估社會對事件可能出現的政治反彈
•研究有沒有可能修補法律漏洞如提請人大釋法


現時在港居留滿七年或以上的外傭多達逾 10萬人,外傭一旦成功爭取居留權,勢對社會資源造成衝擊。


落地生根印傭想轉行貢獻香港

不少外傭視香港為家,在港工作了 11年的印尼女傭 Iweng Karsiwen是其中之一。她表示,已習慣香港的生活模式,若菲傭爭取永久居留權勝訴,她也會申請在港定居,貢獻香港。

公餘進修英文電腦

本身是印傭工會副主席的 IwengKarsiwen表示,不少外傭擁有大學程度,若取得永久居留權,可轉行做其他職業,為香港的勞動市場補充生力軍。IwengKarsiwen自言來港後不斷進修,除學英文,又惡補電腦,日後若有機會在港定居,她認為絕對有條件服務香港,毋須依賴福利。IwengKarsiwen在港工作11年,先後服務過四個僱主,亦學懂廣東話。她指出,雖與丈夫分隔兩地,每年大約只見面一次,但無悔來港工作,更計劃落地生根,「喺香港住咗十幾年,識咗好多朋友,我哋對香港其實都付出好多。」協助外傭爭取權益的職工盟組織幹事葉沛渝表示,香港1976年開始引入外傭,不少傭工在港已工作了20至30年,已適應香港生活習慣及文化,反而回鄉可能未必適應,「有好多傭工都反映想喺香港繼續生活」。

話你知:基本法 24條分類香港人

根據《基本法》第24條,香港特區居民分永久性及非永久性兩類。持有效證件進入香港、在港連續住滿七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人士,可成為永久居民。永久居民除有香港永久居留權,並可享不少社會福利。永久性居民可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也可申請公屋、使用政府醫療福利、社會保障福利如申請綜援等。早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建議向市民派發 6,000元,也是以 18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劃線」,非永久性居民不在派錢方案之中。

TOP


做足一世冇居權

外籍家庭傭工即使在港打足一世工,也無法取得居港權,與其他外籍人士來港工作相比,可謂限制多多。有關注外傭權益的組織也指出,與其他國家相比,香港對外傭規限也比較多,以加拿大為例,外傭在當地工作滿兩年,可申請永久居留權,因此成為不少外傭夢寐以求的落腳地方。香港不少大型企業都有聘請海外僱員,他們只須連續居港滿七年,即可申請為香港永久居民,曾效力本港足球隊東方及南華的英籍外援譚拔士,以及現時在天水圍飛馬落班的卓卓(身份證中文名字是謝雷),就是在港踢波滿七年後成功申請成為永久居民,代表香港出戰國際賽事。

加國住兩年可申請

合眾人事顧問公司總經理蘇偉忠表示,海外僱員在港工作「好少做一兩年就走」,據他所知不少外籍僱員居港超過七年,但非人人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佢哋喺遠方有另外一頭家,未必想喺香港落地生根」。國際家務工網絡候任國際幹事鄧燕娥認為,入境條例限制外傭申請居港權是職業歧視,「批唔批係一回事,起碼你畀返個申請權佢,如果佢有本事喺香港工作滿七年,即係代表佢哋對香港有貢獻,唔應該將佢哋拒諸門外」。她指出,美加並無類似限制,只要外傭在當地居住時間符合規定,已可申請定居;加拿大就容許居住滿兩年的外傭申請永久居留權,因此不少外傭都想到加國工作。至於亞洲,鄧燕娥表示,大部份地區不會明文規定外傭不能取得永久居留權,但會在政策上規範,如限制外傭續約次數或工作年期,以台灣為例,當地政府規定外傭不能在當工作超過四年,「就算僱傭雙方好滿意大家,都唔可以再續約」。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