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27236
- 帖子
- 1001
- 主題
- 657
- 精華
- 0
- 積分
- 2324
- 金錢
- 18515
- 閱讀權限
- 50
- 在線時間
- 166 小時
- 註冊時間
- 2012-12-22
- 最後登錄
- 2024-5-3
|
[內地新聞] 佛山人梁允斌以高息募資建設陶瓷基地,因「集資詐騙罪」被判死緩
粵商折戟貴州:佛山人梁允斌以高息募集1.4億元資金建設陶瓷基地,因「集資詐騙罪」被判死緩
【3月7日時代周報卅記者 何光偉 發自貴陽】位於貴陽市新華路126號富中國際廣場的貴州省廣東商會實業有限公司(下稱「貴廣公司」),與其法人代表梁允斌一樣,都曾在貴州風雲一時。
早在2008年,梁允斌就獲評「貴州驕傲」──貴州改革開放30年30事30人,成為該省改革開放標誌性人物之一。但從2009年12月19日至今,梁允斌一直在監獄裡度過。這對警察出身的梁允斌而言,是個諷刺。
2011年9月20日,梁允斌因投資大方縣佛山陶瓷建材(生產加工)工業基地(下稱「大方陶瓷基地」),以6%的高額月息募集1.4億元資金,犯「集資詐騙罪」被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下稱「畢節中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公司其餘14名員工也因相同罪名獲刑。貴州省高院後來的二審維持原判。
大方陶瓷基地,昔日繁忙的工地如今僅剩當地政府後來重新修建的兩棟活動板房,基地也已更名為「大方縣金門陶瓷工業園區」。
距離貴陽1200公里的廣東省佛山市,梁允斌的老家,77歲的父親梁善均整日以淚洗面,怎麼也沒想到兒子會因投資被判處死緩。
在梁允斌的代理律師及受訪法學專家看來,梁允斌為建設大方陶瓷基地所實施的一系列行為並不構成集資詐騙罪。
30億建陶瓷基地
上世紀90年代,梁允斌辭去警察公職下海經商。經過多年打拼,前往貴州發展。
2007年10月,梁允斌注冊成立貴廣公司,主要承接恆大集團在貴州的房地產項目中涉及的材料銷售、機械租賃、房屋裝修、周邊綠化、水電安裝等附屬業務。
2008年6月30日,梁允斌代表貴廣公司與貴州省大方縣政府簽署投資大方陶瓷基地項目協議。項目建設用地面積210公頃,總體投資近期35億元,遠期72億元,擬引進生產線30條,年產高檔建築陶瓷19008萬平方米。
基地建成後,將達到60億元的年銷售收入,可消化當地富余勞動力2萬多人,還可以帶動當地運輸、服務等行業的發展。
作為貴州西北的重要交通樞紐和物資集散中心,大方縣被譽為黔西北的「旱碼頭」,屬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
巨大的利益回報吸引著地方政府和投資者。地方政府希望以此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因而為陶瓷基地建設提供了一系列優惠政策。
根據協議,貴廣公司取得項目用地後,所上繳土地費屬大方縣在政策範圍內可支配部分,將視基地投資建設進度,以財政獎勵的方式全額返還給貴廣公司。
大方縣政府還將協助貴廣公司以大方縣注冊機構的名義,依法按照程序申報取得合法的探礦權、采礦權,並承諾給予大方陶瓷基地法律許可的優惠政策。
包括貴廣公司在辦理項目備案、用地、環保、安全、水保、林業、節能及各項相關審批手續在內,大方縣政府將對其所需費用給以最大限度的優惠。
為表明大方縣政府對大方陶瓷基地的重視,協議還提出組建一個由當地官員負責的項目領導小組,專職協調大方縣、畢節地區和貴州省有關部門,為貴廣公司做好建設及經營過程的協調服務。
對於大方陶瓷基地投資所需的30億元資金問題,大方縣政府同意「配合貴廣公司做好佛山陶瓷工業企業的‘二次招商’」。
貴廣公司依約成立由梁允斌擔任法人代表的兩家開發公司,專司大方陶瓷基地相關事宜,開展礦權設置等相關工作。
按照大方縣政府當時的規劃,貴廣公司需根據探明的資源儲量,核實配置項目生產規模,完成遷建備案後,兩年內達到建設規模。
當年11月29日,大方陶瓷基地奠基儀式在大方縣雨衝鄉隆重舉行,貴州省和畢節地區的多名政要親臨捧場。
「二次招商」獲罪
事實上,梁允斌雖下海多年,但讓他拿出30億元投資大方陶瓷基地並不現實。貴州當地一位參與「二次招商」的投資者告訴時代周報記者,「他沒那麼多錢」。
多位受訪的投資者稱,正是這條「二次招商」,讓工商注冊資料顯示注冊資金僅有1000萬元的貴廣公司有膽量接下30億元的大單。
按照大方縣政府與貴廣公司簽署的投資協議,貴廣公司開展二次招商引資,同樣可享受大方縣政府出台的相關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大方縣政府還要求,貴廣公司必須遵循《大方縣佛山陶瓷建材(生產加工)工業基地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要求開展「二次招商」。
為啟動大方陶瓷基地建設,貴廣公司遂以每月6%的利率募集資金,這就是通過「二次招商」來解決投資所需的30億元資金問題。
在募集資金的過程中,貴廣公司通過在廣東佛山、浙江溫州、江蘇泗洪等地設立辦事處進行募資,並給相關工作人員相應提成作為報酬。
貴廣公司與投資者均簽有投資協議書,讓投資者以入股的方式為貴廣公司募資。入股方式分為長期入股和短期入股兩種,貴廣公司與投資者一般簽約1年。
時代周報記者獲得的一份貴廣公司與投資者簽署的投資協議書顯示,投資者不參與貴廣公司及大方陶瓷基地的管理運營、不享受項目股份,只享受投資入股項目的分紅。
後來畢節中院的庭審表明,從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貴廣公司通過上述方式迅速募集到資金1.4億多元。
由於前期募集的資金充裕,大方陶瓷基地項目前期的工作進展也比較順利。
2009年4月9日,陶瓷基地正式開工建設,「三通一平」工作進展順利。
按照梁允斌家屬的說法,2009年10月30日,在未被告知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梁允斌被大方縣當地官員勒令必須退出項目,但遭到其拒絕。
當年11月10日,畢節當地官員在貴陽與梁允斌談判,並以「項目未按時完成」為由,要求梁在「解除協議」上簽字,再次被梁拒絕。
次日,畢節警方與大方縣司法局同時派人到貴廣公司,強行要求梁允斌簽署「解除協議」,未果,畢節警方遂將梁等人帶走。
其間,大方陶瓷基地項目的前期施工從未停止。當年12月18日,梁允斌等人被批捕。至此,基地項目啟動尚不滿1年。
正是通過「二次招商」募集資金,成為此後法院以「非法集資詐騙罪」判處梁允斌等貴廣公司一眾人員相應刑罰的直接理由。
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死緩
短暫的紅火之後,梁允斌終因大方陶瓷基地項目鋃鐺入獄。
貴廣公司被迫與大方縣終止大方陶瓷基地項目後,畢節警方隨即對貴廣公司有關人員展開了偵查。
畢節中院的庭審稱,梁允斌以6萬元中介費於2007年10月12日注冊成立貴廣公司,注冊資金1000萬元,注冊後卻將資金全部抽走,涉及虛假注資。
在一審判決中,畢節中院認為,貴廣公司涉及虛假注資、陶瓷項目不真實等問題,而梁允斌故意隱瞞自己的經濟基礎,明知無經營返還能力還與大方縣政府簽訂合作協議。
畢節中院稱,梁允斌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高額回報為誘餌,以高額提成為手段,以建設大方陶瓷基地為幌子,采取用後集資款兌付前集資款利息的方法進行集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
包括梁允斌在內的貴廣公司員工共15人,均以「集資詐騙罪」獲刑。其中梁允斌被判處死緩,其兩名副手被判處無期徒刑,公司其余12名員工分別被判處2-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梁允斌及其員工均不服畢節中院的判決,遂向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貴州高院」)提起上訴。
貴州高院認定,梁允斌非法吸收大量資金後,用533.05萬元購買輝騰、悍馬、別克等8輛高檔轎車,用470萬元購買無經營權的「一指彙」項目,用70多萬元支付貴陽林城花都價值134萬元商品房首付款,用250萬元尋求非法活動庇護,而投入大方陶瓷基地建設的資金僅為738.5萬元。
根據司法會計統計鑒定結果,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貴廣公司集資款收入實際金額為1.4億元,涉及801人次,梁允斌通過「企業網銀」共向投資戶返還紅利、提成額為6678.58757萬元,支付給貴廣公司招商部提成款1438.55萬元。
按照庭審的說法,案發後,公安機關依法凍結贓款3015.506399萬元、扣押贓款和變賣贓物共計566.91893萬元,港幣500元,尚有3892.267134萬元不能歸還。
貴州高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梁允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梁允斌的兩位副手被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收全部財產,貴廣公司其余12名員工分別被判處2-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以5萬-50萬元不等的罰金。
引發爭議的重判
梁允斌的代理律師顧先平在庭審中表示,梁允斌在主觀上沒有集資詐騙的故意,沒有使用集資詐騙的方法募集資金,其行為是職務行為,責任應由公司承擔。
但法院堅持認為,梁允斌的行為符合集資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顧先平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大方陶瓷基地項目真實合法,經過貴州省、畢節地區等各級政府審批把關,各級政府也為項目提供了大力支持和優惠政策。
早在大方陶瓷基地奠基當日,貴州省的官方媒體就報道稱該項目是貴州省承接東部地區產業轉移的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是畢節地區調整和改善產業結構、促進縣域經濟繁榮的重點工程。
時任中共畢節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的張吉勇在奠基儀式上表示,希望把大方陶瓷基地建設成貴州省乃至西南地區第一大陶瓷工業基地。
2009年7月6日,時任中共畢節地委書記的秦如培親自前往大方陶瓷基地視察,要求用兩三年時間把該陶瓷基地打造成中國西南甚至是全國最大最有實力的節能、環保、可持續的陶瓷生產基地。
其實就在梁允斌被采取強制措施後,大方陶瓷基地項目才剛剛通過「環評」,大方縣政府至今仍在繼續進行項目宣傳和招商引資。
至於「二次招商」資金去向,據顧先平查證,梁允斌募集到的資金,98%以上用於支付投資者分紅和提成以及公司的經營活動,而並非法院所稱的投入大方陶瓷基地僅為738.5萬元。
另外,眾多投資者至今也不認同他們是「受騙」。一些受訪投資者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大方當地政府不停止陶瓷基地項目,肯定不會出現現在這種局面。
在顧先平看來,貴廣公司以公司股權及項目資產作為擔保,確保為投資者分紅返還本金,且投資者可自由提前退出,可見梁允斌沒有非法占有集資款的目的。
顧先平表示,向投資戶返還「紅利」和提成,就是返還集資款的過程。支付貴廣公司招商部的提成款,就是為融資而必須付出成本的過程。
此外,項目工程施工投資、單位購車、「一指彙」項目支出、社會活動費、受讓股權等都屬於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支出。
顧先平認為,貴廣公司不存在「集資後(集資款)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的行為,也沒有發生「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結果。
但顧先平列舉的上述多條足以證明梁允斌之行為不構成集資詐騙罪的證據,並未被法庭采納。
有法律界人士稱,以非法集資詐騙罪判處梁允斌死緩確實存在爭議,以法院列舉的證據難以認定梁允斌犯有非法集資詐騙罪。
中國政法大學系統法學與疑難案件中心主任研究員、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王永傑律師認為,指控梁允斌犯集資詐騙罪的證據不足。
在北京安彙律師事務所律師童朝平看來,梁允斌自己沒有經濟實力,僅靠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在政府干預下導致資金鏈斷裂,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他表示,梁允斌是否犯罪,若犯罪又構成何罪,值得細究。但根據現有證據,其難以構成集資詐騙罪。
針對法院的判決,時代周報記者數次致電畢節中院和貴州高院希望采訪,未獲回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