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女醉駕判囚停牌
【本報消息】四名本地男女涉嫌醉酒駕駛,日前分別被查車及處理交通意外的警員揭發拘捕。法院裁定均罪成,判處三個月或五個月徒刑,同獲准緩刑,須停牌。 本月廿二日清晨六時,警員在孫逸仙大馬路查車,發現駕車的廿五歲唐姓女公關滿身酒氣。經檢測,證實體內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為一點七四克。法院裁定醉駕罪成,判處三個月徒刑,緩刑一年三個月,停牌一年三個月。 本月廿三日凌晨○時,警員在何賢紳士大馬路處理電單車自炒意外,駕車的四十一歲周姓男地盤工人滿身酒氣。經檢測,證實體內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為一點七九克。法院裁定醉駕罪成,判處五個月徒刑,緩刑兩年,停牌一年三個月。 同日凌晨三時,警員在水塘馬路查車,駕車的廿六歲宋姓女賬房滿身酒氣。經檢測,證實體內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為一點二二克。法院裁定醉駕罪成,判處三個月徒刑,緩刑一年,停牌一年。 前日凌晨○時,警員在士多紐拜斯大馬路處理電單車自炒意外,駕車的五十二歲譚姓女莊荷滿身酒氣。經檢測,證實體內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為二點○五克。法院裁定醉駕罪成,判處五個月徒刑,緩刑兩年,停牌一年三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