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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超芝識】保護守門員

很多踢波的朋友都知道,守門員在比賽時是受到較高程度的保護,因為他是龍門口主要把關的人物,勝負是球賽很重要的一部份,如果因為守門員在沒受到應有保護情況下導致龍門被攻入,裁判員要負上應有的責任。撰文:羅碧芝(國際女子足球裁判)

裁判員其中一個職責是要確保賽事公平地進行,所以應要保護所有球員在公平的情況競技,至於裁判員是以球例書中的條例去執行以上職責,所以筆者都要以例書上的條文告訴大家裁判員的行動是基於那一章節的原因作出行動,有根有據地作出分析。

在第十二章就很清晰的表明,以下三個行為是對守門員的犯規:

(一)阻止守門員從其手中發出皮球是一種犯規行為;
(二)當守門員正釋放皮球時,球員踢向或意圖踢向皮球必須被視為危險動作而被判罰;
(三)通過不正當動作阻擋以限制守門員的移動是一種犯規行為(如在踢角球時)

第三點是比賽中是最普遍發生的情況,一旦進攻球員利用身體阻擋守門員作出救球的動作,裁判員發現此等情況,在開角球前,就會向進攻球員作出警告,如果情況持續就會向再做此舉動的任何一位球員發出黃牌警告。

口頭警告是對所有球員發出,不能因為每次阻擋守門員的球員不同,而每次均作出一次警告,而有些防守球員亦會為保護守門員而利用身體阻擋對守門員作出騷擾的進攻球員,一般來說,裁判會向兩位同一時間作出警告,如再犯就會向兩位出示黃牌,所以警告會再開角球前處理,免得入波出現對兩隊都不公平的情況。

故此,如有球員在開角球前受到裁判員的警告,就真的要控制一下自己,如此情況接受黃牌實在不值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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