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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低層樓宇維修資助延一年


    【本報消息】房屋局訊:為鼓勵及持續在財政上資助七層或以下、三十年樓齡或以上,按分層所有權制度興建的低層樓宇進行共同設施的維修工程,從而改善樓宇的環境衛生及減低潛在的安全隱患,特區政府透過第十六卅二○一四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將《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的申請期延長一年,至二○一五年二月九日。
    已資助逾2.3億元
    《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由二○○九年二月十日起生效,截至二○一三年十二月卅一日,申請個案達二千一百五十八宗,累計已批核個案一千九百八十六宗,資助金額逾二點三億元,反映計劃受歡迎,亦達到預期成效。
    工程的資助範圍,分為四類:第一類是維修或更換樓宇進出口閘門,但樓宇停車場進出口閘門除外,最高可獲資助一萬五千元;第二類是維修或更換供電總設施,最高可獲資助四萬元;第三類是維修或更換供水總設施,最高可獲資助四萬元;第四類是維修或更換排污總設施,每宗申請接受一組或多組排污設施資助申請,每組排污設施最高可獲資助一萬五千元。
    房屋局一直有適時檢討與優化《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包括簡化申請程序、制訂格式化申請表格、訂定工程指引、評價標準、優化資助金額的發放機制及竣工證明書式樣、提高資助申請審批與執行透明度,以及提高了抽查工程比率等,確保每宗工程申請合法、合理進行,從而確保公帑能得以合理運用與工程質量能得以保證。
    欲了解有關內容,居民可致電二八五九 · 四八七五或親臨青洲沙梨頭北巷一○二號房屋局查詢,或瀏覽房屋局網頁(www.ih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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