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澳門新聞] 一屋住12人 月租6,500變45,000 非法旅館大解構

近幾個月,非法旅館罪案頻生,並涉及兇殺案及毒品交易等案件,令公眾再次關注此問題。雖然《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條例生效逾三年,澳門非法旅館仍然猖獗,經營模式更轉為隱蔽化,亦有蔓延跡象。然而當局在執法存在困難,多年來積極掃蕩,亦難以遏止。本報近日就收到讀者的投訴,兼提供相關圖片,揭穿非法旅館愈演愈烈全因一個「錢」作怪,因為把房間劏開分租後,可令租金狂升七倍,收入大增!



單位平面圖。(本報美術組繪圖)

入住非法旅館,一般單人床位100元已有交易,對旅客來說可謂非常吸引。然而看似低廉的價格,當中利潤卻非常可觀,分拆房間經營非法旅館日租,較整個單位月租,利潤高近七倍,吸引不少業主鋌而走險違法經營,但對住在非法旅館所在大廈住戶來說,卻十分困擾。有讀者向本報提供其親身進入一家位於新口岸國際中心非法旅館的過程,帶讀者一窺內部的住宿環境。

入住非法旅館 全過程

在內地搜索網站,輸入「澳門平價住宿」、「澳門民宿」等,發現有不少內地旅客,都有過在澳門住非法旅館的經驗,有些更在網上留下租住非法旅館的方法,甚至聯絡電話及電郵。而讀者向本報指出她所居住的新口岸國際中心,正是旅客的平價住宿熱點。以下是讀者觀察非法旅館招攬客人的過程。

Step 1 兜客!


Step 2 睇房!


Step 3 攞匙卡!


Step 4 退房!


酒店貴 經營非法旅館大有市場

來澳旅客人數持續上升,酒店入住率高,經濟型旅館是供不應求,部分旅客只好把目標轉向非法旅館。近年,非法旅館的分布,更由原來的新口岸區及祐漢區,蔓延至筷子基區,甚至是氹仔的豪宅區。而位於新口岸的國際中心,鄰近多間娛樂場,其地利之便吸引人流,而附近雖有酒店,但價格相對高昂,經營非法旅館自然大有市場,國際中心也成就了非法旅館的集中地。



有入住非法旅館的旅客稱,不清楚入住會觸犯澳門法律。(專題組攝)

國際中心經常有不少內地旅客手持行李進出,有入住非法旅館的旅客稱,對非法旅館沒有概念,亦不清楚入住會觸犯澳門法律而招致刑責。她指澳門酒店房價太貴,有朋友介紹她來這裡找住宿,皆因價格便宜之餘地理位置亦相當方便,是不錯的選擇。非法旅館對旅客來說吸引,但卻令這裡的住戶十分困擾。有住戶慨嘆物業管理公司忽視問題,看更任由陌生人隨便出入。同時,非法旅館林立令治安變差,出入要注意之餘,亦間接影響了樓價,對業主造成影響。

人流複雜 單位最多可住12人

讀者入住的非法旅館,原為一個三房兩廳單位,負責人將單位三房分拆出租之外,更改裝飯廳,放置兩張上下隔床,共四個床位分租予旅客住宿,同時,旅館由兩名負責人輪流看守,而單位大門旁則放置了一張單人床,供旅館負責人休息之用。據了解,其中兩房為沒有廁所的房間,日租300元,而剩下的一間則是套房,內有獨立的衛浴設備,日租則需500元。若單位內床位全數出租,連同兩名負責人在內,一屋可住12人!



客房1 人房間面積約40呎,無廁所,日租僅需300元,與鄰近的酒店相比,價格便宜逾三倍。

(讀者提供圖片)



客房2 房間一律設有電視,與普通旅館無異,但由於與娛樂場僅一街之隔,深夜仍然熱鬧,必須
關上窗戶與窗簾始能入睡。(讀者提供圖片)



客廳 客廳供單人床位的住客使用。租住人士不少是賭客,他們一般只會在下午使用客廳,傍晚以後
就會回到床位睡覺,養足精神再出門「搏殺」。(讀者提供圖片)



房東床位 房東亦住在非法旅館內。此間旅館由兩名房東共同經營,其中一人到娛樂場附近
招攬客人時,另一人則留守單位內視察情況。(讀者提供圖片)



單人床位 飯廳放置了兩張上下格床,共四個單人床位分開出租,每個床位日租100元。床位前
設有布簾長期拉上,只有住客來訪時始會拉開。(讀者提供圖片)



廁所 除了一間套房內附廁所,其他兩個房間及四個單人床位的住客,需共用一個廁所。沐浴
露、洗髮水、洗衣粉等一應俱全。(讀者提供圖片)

除了讀者入住的房間外,另外兩間房無人入住,而飯廳四個床位則爆滿,傍晚時分四名租客更在客廳內看電視和抽煙,不久才回到床位上睡覺,直到凌晨始起床出門。旅館負責人透露,飯廳的單人床位最多人租,租住的人多是內地賭客,他們大多在凌晨之時就會出門到賭場「搏殺」,待快要天亮之時才會回到旅館補眠。而凌晨時分,其中一名負責人出外招攬租客時,另一名負責人則躺在大門旁的床上看守單位,有人出入單位時更立即探頭張望,顯然十分小心。

國際中心成非法旅館集中地

現時澳門住宅租賃市場活躍,在樓價高企的情況下,位處新口岸的澳門國際中心,樓價卻長期低廉。國際中心多年來曾發生多宗兇殺及自殺案。較轟動的,必屬去年9月初,一宗發生在非法旅館內的床板夾層藏屍案:一名非法入境的內地男子,因金錢瓜葛,徒手將同住一室的女死者掐斃,及後更將死者頭部以膠袋密封,把屍體藏於床板間。有市民認為,國際中心來往的人流複雜,治安堪憂,雖然房價吸引,但在此處置業及長期居住的意慾不高。據悉,現時一個三房兩廳的單位,月租6,500多元已有交易,而同等價錢只能在北區租賃一個一房一廳單位,但仍然乏人問津。現時的國際中心,當中不少單位是作外地僱員宿舍之用,實際本地住戶不多,單位空置率高,造就業主違法經營非法旅館賺錢。



國際中心大廈內,經營非法旅館的單位不少,旅遊局針對非法旅館的「封條」及斷水斷電的告示亦很常見。
(專題組攝)

經營非法旅館利潤高 單位月賺逾四萬

以讀者入住的非法旅館為例,三房兩廳的單位,月租最低僅需$6,500元,分拆出租每月可賺取$45,000元,利潤超出近七倍。招攬住客的女子並非單位業主,多是持旅遊證件的內地人士,僱主包住宿,每月提供數千元的薪水作報酬,不排除是集團式經營。他們除了會在國際中心入口徘徊招攬,亦會深入賭場尋找客人,而招攬過程亦相當謹慎,會細心挑選客人,深怕當局派員掃蕩。

非法提供住宿 最高罰款80萬元

《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條例,早在2010年8月13日生效。澳門法律及社會事務學會主席馮家亮指出,在澳門從事提供旅客住宿的旅舍或賓館活動,均須取得有權限當局之行政准照(執照)方可經營,故澳門並不允許存在「民宿」,原因是澳門地方環境細小,從事有關活動會對鄰居造成滋擾。若將住宅單位間格成多個房間出租予遊客,即屬非法旅館之列。



法律及社會事務學會主席馮家亮指出,無論是入住非法旅館的人士、非法提供住宿者,抑或招攬
他人入住者,均需負上刑責。(資料圖片)

這類非法提供住宿的情況,除了帶來治安、消防及衛生問題外,亦對相鄰住戶的安寧生活構成影響,所以,按照第3/2010號法律第二條規定,任何人在無經營酒店場所的執照,在非酒店用途的樓宇或單位(如住宅、商鋪)向旅客提供住宿,即視為非法提供住宿,最高可被罰款80萬元。此外,根據該法律第十條又規定,不論透過任何方式(如貼街招、派傳單)招攬他人入住非法提供住宿的樓宇或單位,同樣需要負上法律責任,最高亦可被罰款80萬元。至於入住非法旅館的人士,亦會被處以3,000元罰款,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INFO

日租價格月租
單人床位(四個)$100X4=$400-
雙人客房(兩間)$300X2=$600-
雙人套房(一間)$500X1=$500-
總計(月計)$1,500X30=$45,000$6,500

根據讀者指出,假設單位內的房間全部租出,每日收入達1,500元,月租高達45,000元。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