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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中總認最低工資立法不合時機

中總認最低工資立法不合時機





中總舉行理監事聯席會議商議會務及討論二○一四施政報告經濟範疇內容

    舉行理監事聯席會議商會務討論施政報告

    中總認最低工資立法不合時機

    【本報消息】澳門中華總商會日前舉行理監事聯席會議,由理事長高開賢、監事長鄭志強主持。與會理監事會上除了商議會務,還討論了行政長官發表二○一四年度施政報告的經濟範疇內容,並專門討論了《為物業管理服務範疇中從事清潔及保安的僱員訂定最低工資》及政府應否立法禁止莊荷、監場主任及職業司機輸入外僱等熱點話題。
    籲政府考慮四因素
    高開賢表示,為物業管理服務範疇中從事清潔及保安的僱員訂定最低工資,中總認為政府必須深入考慮推行最低工資將衍生的連串社會問題及引發的社會矛盾,必須認真分析、評估現在是否適當推行最低工資。中總認為最低工資立法,特區政府必須充分考慮四點因素:
    一是實施最低工資將牽涉千家萬戶。現階段最低工資只局限於討論物業管理服務範疇中從事清潔及保安的勞資層面,但到時全澳各住宅、商業大廈、工業大廈的管理費都將調升,物業管理公司、清潔公司將增加營運成本,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將成本負擔轉嫁予消費者,屆時小業主的承擔能力如何?二是現時未有完善法律配對。當局現正修訂《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的工作,加上當局正擬訂《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及管理員職業法》,規範物管企業及管理員,在一系列法律未出台的情況下,為物業管理服務範疇中從事清潔及保安的僱員訂定最低工資,並非適當時候。三是必須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雖然現在推行最低工資只有物業管理的清潔及保安員,但亦會牽起其他行業的人員流動,連帶其他行業的工資水平也將受影響。工商界擔心實施後可能引發的連鎖效應,引致社會矛盾、通貨膨脹等,對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四是將影響弱勢的就業機會。推行最低工資,有可能令到一些工作能力較弱、年紀大、低技術、低學歷或身體有缺陷的人士失去就業機會,從而造成社會就業的不穩定因素,甚至增加政府負擔。
    不宜法禁職種輸勞
    在政府應否立法禁止莊荷、監場主任及職業司機輸入外僱等問題上,中總及工商界人士都十分關注。中總支持和認同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答問大會上的回應:政府禁止莊荷、監場主任及職業司機輸入外勞的立場從來無變,目前已有足夠的法律法規保障。會議認為,特區政府無須單就某一個職種立法,且要求政府要充分掌握數據判斷,在保障居民就業同時,放寬職業司機輸入外僱政策。
    與會中總理監事均認為社會不應為某一職種立法禁止輸入外僱,倘立法成了先例,其他職種要求又如何處理?鄭志強表示,澳門特區是奉行資本主義、自由經濟的國際城市,立法禁止外地人從事某種行業,或有歧視外地人之嫌。且行政長官及政府已三令五申表達了既定立場,若堅持立法禁止輸入外勞莊荷,將會損害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長遠不利於社會整體發展。
    倡放寬輸司機外僱
    高開賢說,現時不少行業嚴重欠缺職業司機,且司機整體年齡老化,盲目地禁止職業車司機以外僱補充不足,不單保障不了從業員的權益與安全,更影響所有道路及服務使用者的安全,對此職業及各行業發展也必然有負面影響。各行業缺職業司機不單影響行業發展,更嚴重影響到民生服務業等正常運作。中總冀政府盡快研究,充分掌握數據後,考慮批准輸入職業司機,解決各行業嚴重缺乏職業司機產生的經濟民生問題。
    與會的副理事長黃國勝、崔世平及衆多理監事均發言認為,政府在最低工資的問題上,應以科學、前瞻的思維考慮現時是否立法的合適時機?在應否立法禁止莊荷、監場主任及職業司機輸入外僱等問題上,政府以務實、負責任的態度回應,與會者均表示支持和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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