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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家暴法立會期內難審

家暴法立會期內難審




    法律條文仍待釐清鋪排

    家暴法立會期內難審

    【本報消息】社工局長容光耀表示,家庭暴力防治法法律草案仍在最後草擬階段,還需一段時間去釐清法律條文的鋪排等,相信無法趕及在今屆立法會期內提交立會審議。
    容光耀表示,局方正與司長辦法律顧問等討論家暴法一些法律觀點,以便釐清法律條文的鋪排,相信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做好,故在今個立法會期內難以提交議會審議。
    他表示,社會對家暴法打擊家庭暴力、維持家庭和諧及保護受害人的期待與政府的立法取向是一致的,希望藉家暴立法賦予社工局更多職能去幫助家暴受害人,及向行為人作出相應的輔導,只是在法律實行上,社會對家暴行為公罪或半公罪的定性仍有分歧,有關問題將由法務局稍後在立法會上作出解釋。
    鑒於刑法的修改需較長時間,容光耀表示,家暴法草擬時會盡量爭取不對現行刑法作太多改變,希望能盡快通過家暴法,以便能盡快幫助受害人,及讓社工局可在社區內多做宣傳教育。他強調,目前並非所有家暴行為都屬半公罪,嚴重個案及傷害未成年人都會以公罪論處,只有輕微家暴才留待受害人清醒時或無威脅時按其家庭狀況作出處理。
    另,他回應表示,由於現時已有社會工作委員會關注及諮詢婦女、兒青等事務,故現階段不宜另設兒童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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