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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日前批准新福利上調巴士服務費,追溯期由今年一月一日起。新福利表示,公司會與當局繼續溝通,希望可爭取去年六月至十二月的服務費調整,但目前看不到一定要循法律途徑解決。今年該公司已向政府申請上調百分之八服務費,交通事務局表示暫未具條件審批。該公司會向當局了解情況,“不具條件”可能指不是適當時機。
再調價非適當時機
新福利昨日中午舉行“與傳媒聯誼茶聚”,該公司董事總經理陳曉陽、副總經理關榮佳指出,今年已向政府提出上調百分之八的服務費,加幅根據合同的調價公式,以一○年為基礎指標,再根據統計局公佈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陸路運輸業全職受薪職員平均薪酬及燃油價格而得出。但交通事務局早前表示,目前“不具條件”審批。陳曉陽表示,可能指不是適當時機,因一二年的服務費調整才剛獲批。至於會否與評鑑制度掛鈎後才考慮調整價格,由於評鑑制度到明年才有正式數據,相信掛鈎也是明年的事。
該公司認同將巴士服務評鑑制度與調整服務費掛鈎,但指標由政府與顧問公司釐訂,巴士公司沒有參與,故需與政府磋商細節。關榮佳表示,評鑑機制應設奬罰制度,以起鼓勵作用。被問到評鑑不達標是否凍結服務費?陳曉陽舉例:“屋企請了工人,如清潔不合心水,可要求改進,但不能不給工資。”營運公司沒有車票收入,服務不好可提出改進要求,倘不達標可解僱,但不能不給工資,公司也要支付車長薪酬、燃油費等。當然巴士服務有進步空間,但服務合同中已有監管條文,當被罰款滿一百萬時會取消經營權,評鑑制度可提供一個服務指標,最終仍需要監管執行。
自負盈虧非全補貼
現時外界對新巴士服務存有誤解,澄清巴士公司是自負盈虧,並非由政府補貼。當局公佈新巴士服務模式下的首十九個月,政府支付巴士服務費約八億九千多萬,車票收入有四億三千多萬,另外有四億五千多萬的車資優惠補貼,金額與舊模式下由政府承擔費用一致,卻能提升運力、增加班次,改善了巴士車齡的效果。
新福利去年經營有盈利,主要因競標時服務費最高,加上去年有一筆往年的收入及廣告收入,坦言政府提供的巴士服務費,目前可維持盈利,未來難以估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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