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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告機場五批地無效

機場對面五幅涉及歐案的土地擾攘多時,政府終於透過《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正式宣告有關土地的轉讓批給無效;“御海·南灣”買家如已獲項目發展商退還已繳交的樓款,可向財政局申請退還稅款。有議員認為政府清晰對有關土地處理的取態是必須的,若五幅土地最終能正式進入廢止程序,其後加批的八幅土地將失去批給的前提,亦應合理收回。
    買主可追回稅款
    最新一期《政府公報》刊登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指鄰近於氹仔偉龍馬路和雞頸馬路的五幅土地,因權利轉讓涉及前運輸工務司司長的不法行為,令轉讓的行政程序亦沾上瑕疵。為此,特區政府宣告於二○○六年確認同意轉讓該五幅土地,分別名為“1c”地段、“2”地段、“3”地段、“4”地段及“5”地段批給及修改土地批給合同無效。
    行政長官辦公室表示,特區政府今年六月展開宣告二○○六年確認同意轉讓該五幅土地批給及修改土地批給合同行為無效的程序,其後利害關係人向政府提交書面意見,政府經分析後依法決定宣告有關行為無效。政府續後會依法跟進二○一一年公佈的修改批給的批示,並適時對外公佈跟進的結果。
    基於政府上述宣告,已繳納財產移轉印花稅的“御海·南灣”買家,如已獲項目發展商退還已繳交的樓款,可向財政局申請退還稅款。
    須視承批人行動
    議員關翠杏指出,宣告相關批給無效屬政府“單方面做嘢”,仍屬於通知程序,現階段仍要觀察承批人下一步行動,有可能需透過司法判決處理,才能進入正式的廢止程序。不過,政府確有需要如此明確態度。
    至於政府於二○一一年在五幅土地基礎上加批的八幅土地,關翠杏認為政府必須認真研究、處理。八幅土地批給申請主要為集約利用土地,若五幅土地批給最終宣告無效,非獨立申請的八幅土地批給亦會失去批給前提及意義,理應考慮合理收回。
    “御海 · 南灣”五幅土地事件簿
    日期 事件
    2006年 氹仔偉龍馬路、總面積達78,789平方米的五幅土地由羅傑承旗
    下公司Moon Ocean Ltd.投得。華人置業其後以十六億元購入
    Moon Ocean,並允許全面更改土地用途。
    2006年12月6日 廉署拘捕時任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
    2007年4月 五幅土地承批人向行政當局遞交一份經修改的利用方案,申請增 批相鄰土地,分階段興建住宅。
    2009年7月 行政當局收到匿名信件,指有關五幅土地批給涉及貪污行為。
    2009年8月10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向廉署轉介該匿名信件。
    2009年11月30日 廉署公函回覆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清楚指明有關土地已列入 當年偵查卷宗內,正在調查中。
    2011年3月24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加批八幅新土地,總面積5,204平方米,令
    十三幅土地合而為一。
    2011年3月30日 當局完成有關修改批給程序並在《政府公報》刋登相關批示。
    2012年3月 “御海 · 南灣”開售樓花。至六月已預售三百○四個單位,總合 約銷售額約卅八億港元,收訂金約三億八千四百萬港元。
    2012年4月16日 歐文龍貪瀆案第三階段開審被控九項罪名,包括“御海 · 南灣” 五幅土地批給案,港商劉鑾雄、羅傑承捲入案中。
    2012年5月 檢察院以行賄及清洗黑錢罪控劉鑾雄及羅傑承。
    2012年5月23日 劉鑾雄及羅傑承經刑事起訴法庭預審,確認涉嫌觸犯行賄作不法 行為罪及洗黑錢罪,案件移送初級法院排期審訊。
    2012年5月31日 歐文龍貪瀆案第三階段審訊宣判,九罪全部成立。法院認定歐文 龍確實干預有關五幅土地審批過程,收取賄款。判詞明確指出有
    關五幅土地的批給是因違法行為所取得。
    2012年6月18日 行政長官崔世安證實已簽署啟動宣告機場對開五幅涉案批地無效 的行政程序,發展商停止項目建築工程及預售。
    2012年8月14日 Moon Ocean接獲澳門土地工務運輸局通知,於06年3月的土地
    轉讓及土地批給合同的相關修改行為宣告無效,集團可於十五日 內提出上訴。

政府應該一早就要做出如此決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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